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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做自受!

每每看到酒駕~~都覺得很忿怒~~


沒出事就算、頂多醜態百出!!
出了事、禍及無辜,就罪該萬死了~~

反正他們明知不能喝酒開車~~卻執意要開!!就是故意犯~~

我就非常建議喝酒肇事者~~
1.導致他人受傷~~應該比照"蓄意傷人罪"!!
2.財產損失~~應該比照"有預謀性強盜罪"!!
3.喪失生命~"蓄意殺人致死"來判~~
4.肇事者身亡無法服刑或執行賠償、就讓他財產充公!!
  來補償被害者、修補損害之公共器具!!

中心:陸軍步兵二五七師七七一旅步七營步三連
部隊:陸軍步兵一五一師砲六0一營砲二連

引用 TOP

引用:
原文由 t174819 於 2010-08-30 10:30 發表
~~
你沒有過去吐口水...說...案!!活該...
人已逝!!
就不要多做一些動作了~~
說不定我們是對的、
但是有心人看到都會轉成不好的~~
如果是無形人看到就更不好了~~

這是我的建議!!

中心:陸軍步兵二五七師七七一旅步七營步三連
部隊:陸軍步兵一五一師砲六0一營砲二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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