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說我是支持他告到底
但是
我對他嘴巴之賤也是厭惡至極
告到底的同時
是不是該修訂一下律法
對於這類惡質司法人員重懲呢?
不然未來平民百姓,如何有他這種權勢來"悲天憫人"一番呢?
P.S 2008年我入列於7百65萬票內
2009年我已經開始不屑他的賤嘴與誠信!!
2012年....大家走著瞧
再換個角度想
當時的可能總統候選人,檢方都敢惡搞,
就算老馬勝訴~難不成就會全面性的,悲天憫人的在我們這群活老百姓身上?
答案弟兄們心知肚明...其實也無需再贅述~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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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威武士官隊 於 2009-06-19 15:23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