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中
小
第 1 則發表於 2008-06-16 17:36 - 發短訊 - 加好友
顯示全部文章
當兵時對付不明船的作業程序如下
收到戰管通報-->進入目視接觸範圍-->確認船籍-->船籍旗是否昇起,是否進行無害通過?(若未昇旗或作業中)--->音響廣播與打視覺信號要求停船--->若持續3-5分鐘仍未表明身份--->對空鳴槍後繼續廣播要求停船--->對海面射擊(臨檢小組待命,準備登船臨檢)--->對船體射擊強制要求停船或強制靠近,由臨檢小組跳上不明船,以武力控制對方行動.
以往台灣漁船是強制在駕駛台兩側畫上國旗,並書有"三民主義,統一中國"字樣很容易識別,越南,香港,澳門與大陸漁船經常連旗子都不掛,船體也沒有任何識別符號或文字,這不對它開槍都算客氣了.
商船則是看到軍艦駛近時會昇起船籍旗與呼號旗表明身份(這是國際禮節,無分在公海或200海浬經濟海域)
有沒有表明身份...這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