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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09-12-26 10:46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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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下來的行軍速度
甲.一般常行軍→5公里/小時,40公里/日
乙.強行軍→不顧晴雨,晝夜兼行,至少75公里/日
丙.急行軍→加大速度,減少休息時間及次數,6-8公里/小時,在限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
丁.夜行軍→1.能見度與道路狀況良好→速度與晝間行軍相同
2.困難情況下
a常行軍→5公里/小時以下
b.急行軍→6公里/小時以下
行軍休息→1.正常狀態→最初45分鐘休息15分鐘,爾後行軍50分鐘休息10分鐘,行軍過 半後休息 1-2小時大休息(並用餐)
2.強行軍→初次休息後每2-4小時休息30分鐘,過2/3行程後再行大休息
個人認為250公里以4天走完不是不可能,但是包括休息、下況狀、山路小徑難行、官兵體能等的延誤,還是以5天平均來走應該比較合理。
還有行軍有走過長程的會比較有經驗、有耐力,以當年東島跟台灣比,東島小遶著走跟在花蓮的走法真的差很多。
[ 本文章最後由 a-ing 於 2009-12-26 13:03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