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60砲長 於 2009-07-19 23:03 發表
金門部隊在右胸繡上三角章,是71年夏開始規定的
在此之前,三角章只鏽在左肩上.
真的拿去用繡的也不多,店家有賣三角章"貼布".買回來用縫的.
大概是不夠美觀吧!沒多久下令,貼布不准再用,一律改用鏽的.
在金 ...
不管花蓮或馬祖的夏令時間都沒有午休到下午三點的印象....
印象中在馬祖冬天時營區內是有穿大夾克(全連統一),不過正式的場合如莒光日、營測訓話、週會等場合還是只著小夾克
東島休假一般都是分上下午休(4小時),好像各單位休假時間還錯開(星期三及星期日)
至於接受投奔自由的事,在我們移防到莒光後,74年8月18日還發生施小寧、張木珠帶著武器到西莒投誠的事,施小寧後來涉嫌綁架殺人被判刑...
”民國七十四年八月十八日晨,一艘小漁船由平潭島駛來本鄉白犬島投誠。
投誠的是中共民兵班長施小寧及平潭島蘇澳醫院醫生張木珠。施小寧24歲,福建福清人,平潭縣第一中學畢業,曾任中共部隊班長,投誠前擔任中共「人民解放軍」平潭縣人民武裝部隊彈藥倉庫管理員;張木珠27歲,共產黨員,平潭縣人,該縣第七中學畢業,曾任中共部隊衛生隊衛生員,退伍後擔任蘇澳醫院醫師。
他們二人相識多年,計畫投誠多時,以張木珠醫師的身分取得安眠藥,磨成粉摻入酒及蛋糕中,邀請看管彈藥庫的其他三名管理員吃,是晚,待其藥性發作昏睡,便將倉庫中迫擊砲,火箭砲,衝鋒槍,手槍等包裝好,先運往蘇澳碼頭的張木珠家中,再雇一小漁船,聲稱送儀器去福州,待船駛出港後,施即掏出手槍,命船東駛向白犬島。
施與張在白犬守軍監視下登岸,立即表明投奔「自由」,並交出所有槍械,該漁船則被遣回。
施與張二人於投誠前,午夜至次日凌晨間,合力搬運出了五門六○迫擊砲,十門六九式四○公厘火箭砲,一把五六式衝鋒槍,九把五四式手槍,卅四具六九式、六五式、六三式、六二式和五三式火砲瞄準具,二把刺刀及一些彈藥,數量相當驚人。這些都是庫房內封存的新武器,便於中共正規軍使用,其中六九式火箭砲是步兵用來摧毀坦克和碉堡的主要武器,而最笨重的六○迫擊砲,均需要兩名士兵合搬一門,施張二人就搬出了五門,在投誠後的記者會上,有人稱其搬運力可媲美「移防」。
時任國防部軍事發言人張慧元少將說:施、張二人投誠,可依「攜槍械投誠獎勵辦法」核發獎金,並依他們個人意願,輔導就業和就學。”
來源:
http://bio.chukuang.gov.tw/history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