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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兵性侵靚妹 軍法重判20年

大兵性侵靚妹 軍法重判20年


剛分發部隊服役不到一個月的新兵康銘軒,酒後見高中女生「小穎」穿著時髦清涼,尾隨返家性侵得逞後,還毆打小穎、持刀挾持前來援救妹妹的「小珊」。康某性侵部分遭軍事法庭重判20年徒刑;傷害、妨害自由則遭板橋地院合併判處9月徒刑。


去年八月間,分發到湖口基地服役的康銘軒(19歲),休假期間與朋友在板橋海鮮攤餐敘,直到凌晨才帶著酒意騎車準備回中和住處。


途中康某看到騎機車的高中少女小穎穿著時髦,上半身的緊身T恤配上迷你短裙,露出又白又細的長腿,遂起歹意一路尾隨。


小穎沒有發現康某在後跟蹤,就在返回土城清水住家後關閉一樓的鐵捲門,不料康某趁鐵門關閉之際潛入屋內,並跑到廚房抄出菜刀脅迫性侵得逞,還順手拿走小穎身上900餘元。


正當康某準備離去,小穎的姊姊小珊恰巧開啟鐵捲門,康某慌張之餘先是痛毆小穎不得聲張,再持刀挾持小珊意圖脫逃,但因產生巨大聲響引來小穎家人及鄰居注意,合力將康銘軒逮獲。


康銘軒持刀強盜性侵,案經北部軍事法院審結重判20年徒刑;毆打小穎及持刀挾持小穎姊姊的傷害、妨害自由犯行,板橋地院判處合併執行9月徒刑。


出於 中時電子報  更新日期:2008/04/24 04:34 陳俊雄北縣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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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該死!
要不是現在軍法較過去寬鬆,否則早就拖去斃了,哪還有讓他苟延殘喘20年

引用 TOP

我觀察最近這幾年來軍人所犯的刑案不佔少數,尤其以搶劫.性侵.偷竊居多,但是好像並沒有像以前一樣用嚴峻的軍法判刑,就跟一般犯罪人一樣,所以達不到威嚇教育的效果

如能像以前一樣動不動所犯的罪刑罰幾乎是7年以上或是唯一死刑的話,我看軍人犯罪率可能就大大降低不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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