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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yesrtv 於 2015-07-05 17:05 發表
先人的榮譽.不是用錢可以買到的...
的確,
先人的榮譽不是用錢可以買到的,但是代表軍人戰績榮譽的勳章有價嗎?
我想到2009年的新聞:故張靈甫將軍遺孀王玉齡
從大陸寫信給前國民黨主席吳伯雄,希望能國防部能補發曾經獲頒的勳章
新聞,國防部的回函列出每個勳章的價格,要王玉齡花錢買。王玉齡表示,
用錢買來的勳章沒有意義。
當然,買得到的東西就不稀奇了,更何況是代表軍人戰績榮譽的勳章,但是根據
維基百科:『王玉齡稱,張靈甫在戰死前為避免勳章被中共取走,
親自將所有勳章銷毀。王玉齡2009年初寫信給時任中國國民黨主席吳伯雄,希望能協助向政府補發其勳章。但國防部要求依規定必須付款才補發,經媒體披露後國防部受各方指責,隨即召開記者會向遺族道歉,承諾專案補發並懲處相關失職人員。』
國防部相關人員根據制頒
勳章遺失補發辦法第四條:『補發勳章應照補發時製作成本計算應收取之費用,於核定補發時通知受領人照繳』來辦理。這下子卻要遭受懲處,國防部自己腰桿子不直,要下屬如何辦事?
這位後備憲兵軍友說得好:
為何將軍遺孀不用花錢買勳章?個人認為,有規定就按照規定辦理,不然就是耍特權,如果國防部專案無償處理,那也只能說是國防部的禮遇,但是不能前面說要花錢,被批評之後才來無償禮遇。
1979年5月16日夜,
林正義從金門游到廈門,國防部定義為叛逃。
1973年,周恩來承諾將軍遺孀「可隨時簽證,自由進出大陸」,自此,王玉齡自詡為「促進兩岸交流的橋樑」,每年都造訪大陸一次,1996年定居於長沙老家,2005年搬遷至上海與兒同居。(
定居大陸卻跑台灣討勳章 網友質疑王玉齡動機不單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