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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島兵退伍時

引用:
原文由 阿三 於 2009-08-18 23:21 發表


退伍金似乎是兩個月薪水。不知有無記錯‵‵‵

外島加給‵‵有聽過‵‵沒領過‵‵‵‵‵

那時候傳說80年開始要發外島加給‵‵可惜小弟79年就退伍了‵‵‵‵
阿三大:
退伍金沒這麼多吧.
小弟的印象是退伍後可領年終獎金+退伍旅費.
年終獎金的算法是退伍當年服役幾個月先除以12在乘1.5個月的月俸.
以我為例:當時上兵月俸約5000元.而我表定03.31退伍.
那我當年的年終獎金可領 3/12X5000X1.5=1875

在金門服役退伍旅費的算法則是台中以北1000元,台中以南500元.
所以退伍時可領1000+1875=2875 (大概是這樣算吧)

而外島加给其實在民國四十幾年時就有了.
那時只限志願役的才有,每個月新台幣100大元.
此金額一直沿用到民國80年6月.
80年7月才改成義務役也有外島加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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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當時負責474旅(共11個連)的軍菸.
香菸的有效期是6個月,我們領到菸時已經過3個多月了.
再戰備庫存一下,發到各連時又過了2個月,所以時間沒拿捏好就過期了.
沒辦法!拿到過期的算你綏,因為我也沒辦法.(幕僚軍官都要剛領回來的 )

至於軍菸品質似乎真有差別.
每條菸的外盒拆開後再邊邊有印1~8(傳說有1~8級).
可能是我那時剛學會抽菸,差別在哪兒,我也分不太出來.

軍菸是比較鬆散,敲一敲大概會掃1/5~1/6吧,少一半是誇張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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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天山廣吉 於 2009-08-21 18:42 發表



真的是年代不同了,以前有配菸,沒抽煙的弟兄還可以拿菸回去當"擔路"
小弟那時候,休假回金門換我們要帶兩三條菸回去當"擔路"
我們那時都帶10條菸.
沒辦法,我自己的戰備庫存太多了.
那可是我在軍中生存的好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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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政戰士 於 2009-08-21 20:21 發表

政二兄:當年我也是474旅的一員,我們工兵弟兄應該也有不少在大金。
學長好!
我那時158師有派一個工兵連常駐大金(好像是工二連),任務是蓋"經國紀念館".
我老闆(政二官)最後的出路都是調到那兒去代理營輔(工兵營).
所以我長時間都處於無老闆狀態,是旅部文書中最可憐的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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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284-sam 於 2009-08-22 01:18 發表
我那一天很認真的跟我媽說,麻煩下次不要動我那一瓶酒的主意

...
284-sam大:
你膽子比較大,敢這樣說.
我比較俗辣,我老娘把我的陳高拿去炒菜,當米酒的替代品,
我眼睜睜的看著,都不敢說話.
嗚嗚嗚........我的陳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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