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蘇澳北嶺總機 於 2012-05-25 14:03 發表
議員提婚育考績 菊盼尊重人權-字+字
中央社 ...
乾脆制定法律(還要入憲).
1.男性年滿xx歲,女性年滿xx歲未婚者,一律由政府採電腦配對結婚.
2.婚後兩年未懷孕者,一律強制採取人工受孕.
3.每對夫妻"應"生3胎,未達配額者,未來國家福利將相對減少(或取消).
4.生育超過3胎者,政府頒發獎狀,獎品,獎金及匾額,以表彰其對國家之貢獻.
這樣做,相信台灣的生育率將大幅提申.............
靠!!!真他X的,什麼跟什麼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