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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Guest from 61.231.108.x 於 2010-04-30 00:31 發表
記得有案底的都不會分發外島, 還有回役兵也是, 所以在外島就算是刺龍刺鳳也不是真正有來頭. ...
.
我還遇過殺人罪的..一審死刑.二審無期徒刑..78年初.還不是一樣到金門來..

結果當兵只當了一年半.因為三審改判15年定讞..回臺灣執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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