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Guest from 210.192.160.x 於 2009-10-02 08:25 發表
[quote]原文由 師經理士 於 2009-06-15 16:39 發表
而把大米與麵粉拿去"糧秣價繳"換錢, 以彌補連上物料點缺的空洞, 自從實施專款專用, 就是價繳金只能當成副食費後, 問題已較改善!
師經理.您所謂的專款專用.
不過好像可以用外購伙房餐具.刀具.用品.外購食材的名義.把錢弄出來吧!!!!!
師經 ...
小弟做過連行政士,所以來說明一下:
1.糧秣可以合法價繳,價繳金會入部隊專戶,的確只能沖入副食費專款法用,印象中好像由連部糧秣士回報營部繳回數量統一作業,
2.每月可以從副食費提款固定比例作為伙具費,約數千至萬餘:也只能用於購買新炊具,所以可操作空間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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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西洪差假士 於 2015-11-06 10:32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