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於 本 站
國 軍 臂 章
軍 旅 札 記
後 備 之 友
留 言 版
後  版
檔 案 備 份
 
發新話題
列印

準法務部長請向廢除死刑........

我個人是認為,死刑存在的目的不在於執行面,而是在於威嚇性,因為刑法的目的本來就不是因為怎樣後才被判刑,而是直接列在那邊,已經預告說犯了哪些刑會被判什麼罪責,這是就是刑法,我跟你說你做必要記大過,但是你仍要做,這樣過要不要記呢?如果你說你因個人怎樣而要作弊,不過法規已在先,那以犯了,可以不處罰嗎?我個人對於法律的觀點是,錯就一定要罰,至於為什麼犯錯,那當然是另外在探討,或許是被陷害,或許是被怎樣的,而這就西是考量到其他問題。

引用 TOP

其實各位學長對於廢除死刑這問題點,感覺好像口徑都一致。其實廢除死刑不見得不好(前提是我也是反對者),但是一定要有配套措施,為何會提出這樣的說法呢?古時緹縈救父,漢文帝廢除肉刑,但是廢除肉刑後,需要用什麼方式去補足原本這一塊的罪刑責任呢?於是各項處罰的規定標準均提升,例如原本打20下便成打30下會幾下,本來只是簡單的處罰,卻演變成打死人的情形,於是呢?究竟該不該廢的前提,我是覺得配套措施一定要先出來,只是看看目前這些司法處理的方式,感覺配套措施要到大多數接受的合理性,有的思考。

引用 TOP

引用:
原帖由 羅伯特 於 2008-04-28 13:05 發表
To 鐵男大大

那不就和新加坡的鞭刑差不多
不過台灣是講求人權的
不知道能不能改變刑法條例
還是個問題
報告同梯,我個人覺得,如果將行刑地點改在各大菜市場不知會如何,直接給你看到怕,會怕就不敢作,這樣應該是刑法的目的吧,用恐懼的心給你害怕,你就不敢去做,就像是地獄一樣,跟你說做哪些事會受到哪些懲罰,這樣就沒人敢做了,不過萬一他說我又不信這些宗教時

引用 TOP

後 備 軍 友 俱 樂 部   All Rights Reserved.

回上一頁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