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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15-11-05 18:09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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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個時代 大家都苦哈哈,學生中士餉每月三百塊,志願役少尉輔導長一千四百多,這裡頭要撥出十分之九回家 幫助家計,連零嘴都不敢想;當時一碗陽春麵兩塊半,豬肝麵八塊,我連味道都不知道。
當時弟兄大部分都靠 家裡接濟,每月總有為數不少的人接到郵遞現金袋。太多的要放輔導長處保管〈控管〉。
外島就比較寬裕;有外島加給、賣香菸、罐頭、還有幫站替班衛兵〈賭鬼〉拿酬勞金。
有位小學同學在金門退伍就存了兩萬多塊拿回家給父母,也有些老往家裡要錢的,比較起來落差也大。
那時部隊大都沒有這個習慣 買等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