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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們要的「士官制度」嗎?

我個人認為,學不好歐美式的士官制度,是因為我們沒有那樣文化、歷史的傳承與環境。

士官的英文原文是non-commissioned officer簡稱NCO,勉強翻譯成"未經(正式)任命的軍官"或"非正式軍官"。

這話說來就長了,簡單說說。

西方世界的中古時期,1000多年的時間都是封建制度,歐洲有幾十個大大小小的王國,國王將國土分封給許多貴族。貴族的義務是依照受封領地的大小,每年繳納一定數額的錢糧貢品,還有就是國王發出徵召令時,要帶著領地內人民組成軍隊,帶著武器糧食,與其他貴族的軍隊會合,在國王的指揮下作戰。

貴族與平民是截然不同的兩個階級,從更早的希臘羅馬時代就是如此,當官是貴族獨享的專利。平民再有錢、再優秀,如果沒有國王賜封爵位,就永遠低貴族一等。

貴族在自己領地內,行政立法司法權集於一身,可以徵糧徵稅、審判人民、還享有處女初夜權。貴族是世襲的,只有極少數人會因重大功勳,才有機會被國王從平民晉封為貴族。

貴族才有資格領軍作戰,換句話說,只有貴族才有當軍官的資格與權利。

梅爾吉勃遜主演的"英雄本色( Brave heart)",時代背景就是中古時期的歐洲封建制度,仔細看看很有意思。

到了15、16世紀後,文藝復興、宗教改革、新航路發現與工業革命,歐洲封建制度逐漸崩解。在軍事上,武器的進步、軍隊的數量與戰爭的規模,以及擴展殖民地的需要,已經不是過去臨時徵召農民當士兵,貴族當軍官,仗打完就回家的業餘軍隊所能應付,而需要一支常備、專業的軍隊。

一支數量龐大且常備、專業的軍隊,需要專職、專業的幹部,維持日常訓練與戰備。貴族人數有限,不足以掌握分工日益精細專業的軍隊,而且天天跟著部隊操課,不但辛苦也有損尊嚴。

解決之道,其一是成立軍官學校,訓練中低階軍官,但人數很少,以免稀釋了貴族的尊貴與利益。其二就是NCO,選擇優秀的平民擔任"未經(國王)任命的軍官"(仍然是平民),負責軍隊日常訓練及管理。

又經過兩三百年的演變,封建制度早已消失,貴族爵位也只剩好聽的稱號而已,然而軍隊中軍官、士官的分流、分工已經成形。軍官負責戰術指揮,士官負責執行命令與訓練管理,各司其職,不僅是制度而已,而是理所當然。

回過來看我們,自從兩千多年前秦始皇統一六國,廢諸侯設郡縣後,基本上就是一個中央集權政府,雖然還有貴族,但真正的封建制度已經不存在,平民有機會一步一步爬升為卿相。社會階級雖然差異大,但官與民之間,沒有一條無法跨越的鴻溝。

所以我們的軍隊由下而上,一級升一級,也一級管一級,沒有軍官與士官的分工,只有管的人多與人少的差別。再加上我們認為軍官要身先士卒,同甘共苦,才是好軍官,讓排連營長成了超級大班長、大士官。

簡單的說,歐美軍隊的士官制度,是在兩千年來的歷史中,逐漸演化成形,我們的歷史傳承不同,所以只學到外形,如果要學到內涵,路還很長。

反過來說,我們真的要學那一套嗎? 學得來嗎? 有沒有我們自己的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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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hejazzart 金錢 +1 從我那時新制常士起至今數十載...除提高學歷與各層級士官長外...還有甚麼? 2013-06-09 05:45

  • area51tank 金錢 +3 精品文章 2013-06-09 03:01

引用 TOP

據民國69年6月29日發布施行的"軍士官任官條例"第五條:

士官之初任,自下士始,以具有左列資格之一者任之:
一、陸海空軍士官學校或國內外同等士官校、班基礎教育畢業者。
二、曾受預備士官教育期滿合格者。
三、 服現役成績優良之士兵經甄選訓練合格者。

而以前士兵晉升士官是營長級主官的職權,只要連長建議,營長發布人令,送師部核備即可。

3項初任下士的資格,前2項沒有問題,第3項彈性就很大了。所謂"甄選訓練合格"既然可由營長認定,那"在職訓練"還是"幹訓班士官隊"訓練都可,訓練要多久也不一定(取得各項"軍職專長"的規定時間不一)。例如,假設"文書士"這項軍職專長,可以用3個月的在職訓練取得合格資格,那某士兵在擔任文書職務3個月後,只要連長建議營長,說這個兵在職訓練合格,營長同意並發布人令,即可升任文書下士。(事實上有人只是佔缺,並未實際擔任此項職務的,只要人令發布也能晉升。)

如果升任士官如此容易,那一定弊端叢生。我記得當年還有一個規定,士兵必須經過至少12週的士官訓,才能晉升下士。不過這個規定只是陸總部發的行政命令(與我同時當兵的海、空軍同學,有好幾個未曾進過士官班隊,也晉升下士),嚴格說來,這個行政命令超越當時的母法"軍士官任官條例及其施行細則",應該不合法,所以就出現一個巧門。

還是以"文書士"為例。有些軍友見過自己營上的營參一,怎麼沒去過幹訓班,忽然有一天就掛上行政下士的領章。那是這個營參一有做功課,知道士兵晉升士官的巧門,而營長又願意挺他,在職訓練時間期滿,營長本於職權發布的晉升士官人令,副本送師部核備,師部參一科通常只是存查歸檔,不會逐一查對有無受過士官訓。所以後來有些部隊會要求士官晉升人令上報師部時,要附上該員士官班隊結訓證書字號或是影本。

這個巧門後來也被關起來了,"軍士官任官條例施行細則"修訂後,初任下士要由師長級主官發布,並送總部核備,而"合格之優良士兵,係指甄選現役優良之常備兵,再施以所要之訓練並經測驗合格者而言。" 想要未經士官訓而升下士,已經不可能。

至於最少12週的受訓,因應士官的大量缺員,後來放寬為擔任非領導職的業務、專業士官訓可以酌減受訓時間(好像是最少8週即可)。

補充說明:
1.駕訓隊的課程,如果沒有士官訓練科目,不能升士官。如果升,不是因為該員受過駕駛訓,而是適用其他法條,如上面所說的,因"在職訓練"取得士官的軍職專長。
2.以前有直接到政戰學校(或忠愛莊等代訓營區)受訓4週,就掛"中士"下部隊擔任政戰士,不是不合法,而是適用於"軍士官任官條例"第13條"敘任"的規定任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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