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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08-05-14 00:07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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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個八掛:
此人叛逃行為,因為人還在境外,屬繼續犯,也就是說他老大不回到復興基地的 台 澎 金 馬 等 中華民國領地,然後藏龍起來,他的追訴期永遠都不會滿....................
再者,當初領到的補償金到那去了?還政府沒?政府不收就捐嘛,好歹製造出一點誠意吧,沒誠意也要有心意,但是我看起來連假意都沒有!
最後,那他回來了,那逃兵被關禁閉被判刑的算山小?每個都可以跳出來請國賠!!!!!!!!!!!!!林背卡細漢,所以我該死嗎!!!!!!!!!!
以上,打完收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