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SkyBlue 於 2012-01-01 10:34 發表
在下認為......
不管事實的真相為何,
既然沒有明確證據證明該營長有"持槍"越界進犯,
那麼就證明該營長的清白,
或許這樣的事件讓人感觀不好,
但不能因為是軍人就不能擁有人之常情,
只要當事者盡其本份守其 ...
以法治上來說,軍方先行動作者應該為
"行為不檢" 不論是何情況 三更半夜與有夫之婦獨處一屋拒不開門 還僅穿著內褲
這跟 某位院長說 帶著女伴上冷水坑只是去喝咖啡 另一位法學大佬帶著女教授去摩鐵借廁所一樣的好笑
至於通姦罪才是後續所要處理的
不論通姦罪在現今世界合不合理 落不落後 這是訂立他國家的一種傳統價值 違反了就得處罰吧
如果軍方一開始就兩者並罰下去 那其實不太妥當 獲判無罪當後就應該減輕處分
ps:玩人妻 江湖大忌 被剁老二都是剛好而已 請有人妻癖者引以為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