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玄A370340 於 2013-10-17 09:44 發表
同袍你好:
講到憲兵我也與你們相當有緣,70年底從龍岡營區到高山頂受二棲訓(移防澎湖),本師憲兵連副連長洪源在(金門人,正48期,野戰重裝師配置一連憲兵連)座在我後面,我很好奇問他憲兵只有一個連須要受訓嗎?他答要 ...
執行死刑我也沒執行過,只有在行刑場看過槍決,程序我到是知道,接到命令後連長通常都會問有沒有自願,沒有自願通常是抽籤決定有那三位執行,行刑人員一定是最後才到,等到罪犯就定位,行刑手才會進場,這是必免行刑手與罪犯照面,增加行刑手心理負擔,三個執行人槍裡都有子彈,一個為主要執行人,另外兩個為後備執行人員,當主要執行人不敢開槍時,第一後備執行槍決,再來是第二後備執行槍決,執行槍決要在心臟位置作記號,對心臟開槍,槍決完回到連上會先祭拜執行槍決的槍枝,然後去洗澡清潔全身,全身衣服都要丟掉不能留,連長會發放紅包三個都有放假一天,按照憲兵的傳統紅包錢要全部花完連零錢都要花完,不然會有不好的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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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steven94 於 2013-10-17 11:18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