暱稱:60砲長
第 1 則發表於 2011-07-27 14:04 - 發短訊 - 加好友
原文由 tnvs 於 2011-07-27 02:38 發表 各位大哥~想請問一下~在無名小站或部落格PO以前服役的照片~穿迷彩服的~一些生活點滴照片~這樣有犯法嗎?例如在中山室裡弟兄吃辦桌的合照~或者辦業務統一作業各連文書的合照~沒有提起是哪個單位的~只有說是小金門當兵~ ...
djelvis 金錢 +3 三字經問候對方之後...會被對方列為騷擾黑名單喔 2011-07-27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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