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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11-04-04 13:17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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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予敵對方投誠人員高額獎金,是必要之惡.
可有效增加我方宣傳及提昇士氣,這錢在當時雖是天文數字,但卻花得很划算.
每當共軍一有飛機叛逃,對岸除了飛行員接受思想考核外,更甚者是讓其停止飛行訓練荒廢戰技.
更有可能引發"機瘟",引起效尤.導致對方大批幹部被停職甚或被判刑.
飛過來的MIG19經我方整修後,飛上天驗證其性能並模擬敵方戰法與我機對抗.
花幾千兩黃金可獲得這種效果,我覺得一點也不貴.
但把劫機犯跟投誠者放在同一個天枰上,我方的處理原則是牛頭不對馬嘴
劫機者是國際公犯,我方把卓長仁等人當英雄看待,並發高額獎金,是完全違反國際公約.
當時的南韓不畏國際及中共壓力,象徵性把卓等人拘捕後即解送台灣,其實是很夠朋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