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酒色夫 於 2010-12-22 15:50 發表
偶敢保政當年抽到陸一特的人
沒有一位是知道當了二年後是用另一種名義在留營一年的(當年知道的請出聲...)
而且是立馬銜接下去無空白日期,現在再談這些法條有啥具体的效用呢???
要嘛,就去請教一下兵役課或是國防部 ...
酒色夫大:
我也是抽到陸一特,但我是大專兵,逃過了。
我們會知道陸一特是服役二年,就地臨召一年,因為這跟玉山案有關。只要你符合是獨子,父母55歲以上,就可以申請。但如果抽到空軍、海陸或海艦,就乖乖當三年了,所以陸一特的三年與海空軍的三年,在法律上不同,我們都知道的。
但你說的也對,軍方或役政單位都沒有宣導玉山案,很多在外島的陸一特(尤其學歷低、家庭環境差),往往錯過辦理的時機,多當一年的大有人在。玉山案你不申請並完成手續,就算符合資格也沒用。
那年代的人,真的是回憶起來,只能嘆一聲:「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