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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廢除死刑 ] 投票結果

不一定吧!

明年又是建國100年了,我們那個戀屍癖總統,想到他的恩公爺爺、恩公爸爸,還有建國六十、八十年都要減刑,現在建國一百年,要不循往例來個減刑,甚至更誇張一點來個大赦天下,怎麼對得起桃園那兩具乾屍。所以,這44個人乾脆現在就放了,免得拖到明年再放,多浪費糧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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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自1950年代起開始廢除死刑,但中間反覆爭論,直到1980年代才確定。(但英屬殖民地如香港則依然執行)。歐洲國家相繼採用,如今要參加歐盟的南歐東歐等相對貧窮落後的國家,都必須廢死刑。

所以很好笑的是南斯拉夫分裂後那幾國、土耳其,都是司法制度比台灣還濫、境內宗教種族狂熱份子橫行的國家。但西歐北歐等先進國堅持的理由是,就是因為這些國家的司法素質太差,死刑又是無可挽回的刑罰,萬一我的人民在你的國家被誣陷,後果堪虞,所以堅持哪一國不廢,哪一國就別想加入。結果土耳其、前南斯拉夫各小國都廢了。但誰要說這幾國是先進國家,那絕對是屁。

現在執行死刑最多的國家,是中、美、日、沙烏地阿拉伯等國。有的司法很先進,有的也很落後。

死刑的存廢與司法品質無關,台灣現在最嚴重的問題還是司法品質。陸正案與蘇建和案最麻煩的是警方檢方一開始沒蒐證,只有自白、證人指認等證據,纏訟二十多年,如今要釐清真相已不可能。

那個殺警察的案例也是,連警察自己人被殺了,警方的採證也是這麼草率,2名歹徒是當場被捕的,警察竟然沒查扣兇槍、檢驗彈道,現在好了,原本判死刑的那個,被懷疑並非他的槍射死警察;另一個關了5年就放了,如今人間蒸發。檢察官也沒上訴,這個案子就這樣結了。

這個受害者還是警察,那連警察都無法保衛警察,老百姓呢?大家真的各憑天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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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77大說的前半段我認同,後半段則不以為然。

楊署長與王部長的狀況完全不同。楊署長是依照健保法提出單一費率調漲案,這個案子合法,而且經過精算,也合理。但吳院長因為選舉考量,拿出一套沒有經過試算,也不見得合法的差別費率調漲。楊署長是合法、負責的提出訴求,那是政務官的典範;吳院長與馬總統不戰不降,不進不進的「烏龜戰法」,才是典型政客的嘴臉。

但王部長則相反,她要廢死刑我尊重,甚至也能贊成,但她不依法執政讓人很痛心。那些狗皮倒灶國家是為了加入歐盟或與歐盟生意往來,才廢除死刑的,但在那些國家,有沒有死刑都沒關係,刑求與監獄暴斃,立刻就人間蒸發了。

誰反對死刑都沒用,因為台灣現在有力量反對死刑的就只有兩個,只要這兩個團體同意(或反對力量部要這麼大)死刑馬上就能廢了。這兩個團體一是受害者家屬聯盟,尤其是陸晉德、白冰冰等強勢受害人家屬。(沒有受害人,因為現在這44個死刑犯都是因殺人被判死刑的,受害人都已死亡)另外一個是檢察官與法官。他們都是最反對死刑的。

王部長如果反對死刑,重點就是要跟這兩個團體溝通,溝通不必成,只要不反對的太深,事情就成了。但她也學陸晉德、白冰冰,說一些只是三立民視鄉土劇理的低能台詞。王部長說要給受害者家屬補償,問題是明明那些家屬就不覺得自己得到了補償,反而認為王部長你只關心死刑犯,好像只要死刑犯不死,台灣人權就會進步。真的是在放屁,台灣人權進步不進步,對受害者家屬來說,他們根本不關心這個,他們關心的是殺害他們家人的兇手現在是不是還活著。我很痛心的講,王部長似乎跟人是雞同鴨講、問東答西。這跟我們那個戀屍癖總統是一模一樣的症狀。

對檢察官與法官這裡也是,全台灣最不相信監獄有教化功能的人,不是你我這些路人甲乙丙丁,就是那些第一線上的司法人員。很多犯人從青少年起,就是這樣進進出出監獄直到七八十歲,不是受害者痛苦而已,這些犯罪人的家屬也痛苦,連很多犯罪人自己也很痛苦,因為他們控制不了自己,大家都希望趕快一槍了結,一了百了。

王部長當部長2年了,沒看她與司法人員溝通,只是用各種方法壓住死刑執行,到最後民意大反彈。我講白一點,王部長只要槍斃這44人中一個,不用多,一個就夠了,另外43個就保住了。但王部長講一大堆空話,什麼誰入地獄的。

要廢死刑,就要拿出辦法,例如立法延長有期徒刑時間、無期徒刑假釋要更嚴苛、總統死了、國慶這些屁事不得減刑、甚至乾脆定一條「非經受害者家屬同意不得出獄」,你不拿出實際辦法,光在那裡喊什麼人權、潮流、地獄的口號,這種人當立委可以,當部長,那真是什麼總統挑什麼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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