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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銘清被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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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走長春路去搭捷運的,現場我有看到,這與當年我們戒嚴時代的黨外不同。

不能說持國旗就合法,旗竿是攻擊性武器,就算在美國,旗竿一超過禁制區,騎在馬上的警察就一棍揮來。

1979年3月9日,「疾風雜誌」的反共義士勞政武、沈光秀等,還有政客李勝峰,在人家「美麗島雜誌」創刊酒會上大鬧,甚至在敦化北路的中泰賓館前面,毆打已經上了年紀黨外女議員的黃玉嬌,當時我就主張:「公權力不能對這些拿著國旗的暴民鬆手」。

我是走過這個年代的「過來人」,以前我反對拿國旗的暴民,今天我的立場依然不變。那些噁心的政客,SNG攝影機一來就往前衝,攝影機一走,他們的那副嘴臉。唉!

警察要依法執勤,要讓群眾與陳雲林保持安全距離,越界的就應該嚴打,而且檢察官還要司法追訴。

但如果要讓陳雲林經過的道路都一路上淨空,這是行政濫權。同樣的,民進黨的政客去動員支持者包圍飯店,這也是違法,與當年「疾風雜誌」是一樣的貨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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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嚴時代黨外半群眾運動時,最重要的就是安排「糾察隊」,原因是怕老K這邊混進人來製造衝突,釀成類似美麗島的先鎮後暴,最後就是群眾立刻被驅散,訴求被散焦。另一方面也是擔心民意代表或公職人員趁機作秀。

但這些傳統到了民進黨成立之後,就漸漸只是徒具形式,所以衝突一次比一次激烈,來來飯店前有保警被汽油彈焚身,貢寮甚至有保警被撞死。

到了民進黨執政,當家就不該鬧事,但民進黨的選舉就是這樣,大家都要在鏡頭前面假裝自己是「衝組」的。

如今民進黨下也了,蔡英文比40歲的男人還糟,只剩一張說什麼讓我也聽不懂的嘴。下午我去士林拜訪作者時路經圓山,看到群眾與警察之間根本沒有糾察隊,這次遊行不是民進黨的附庸團體那些什麼東西南北麻將社掛名的,是蔡主席自己搞來的。要怎麼收場,看我們蔡主席怎樣「負責」了。

沒有糾察隊的示威遊行,主辦者當然就是一個不負責任的政客。不過話說回來,從黨外歷史來看,阿扁是割稻子尾,蔡英文更是割稻子P的,他們與百年相承的黨外香火毫無感情,所以把民進黨搞垮了也毫無愧疚。

從歷史來看,唉!其實早從日治時代第一個喊出「台灣,是台灣人的台灣」的張深切,就一再提醒,反對運動是文化犯,不是政治犯。反對運動不是依附在族群的人口優勢,需要深刻的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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