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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兵器連觀測兵 於 2011-06-10 13:14 發表
實在不想再把此帖推起;免又有鄭志文之疑!
但不頂,實在對不起自己......
昨天警方破獲21年前的女童姦殺案,兩嫌犯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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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器連觀測兵大
南港的國小女生在校園內遭姦殺案,我在數年前也已寫到,持續關心至今,若能有機會破案,也是大快人心。
http://mypaper.pchome.com.tw/kuan0416/post/1311831056
台灣司法其實有一個很大的問題,就是檢察官的權限。法院還有三審,但檢察官那裡可說是「一審定讞」。
剛A大一直在說的辜家大少自稱被特偵組教唆做偽證,不就是檢查官自我作賤的最好例證。
馬永成、邱義仁、陳鎮慧、吳錦茂、余政憲等這些人,被收押後出來,怎麼沒一個人敢說檢察官這樣那樣的。該押就押,你顧及被告身分,不敢聲請法院羈押他,偵查尚未起訴期間,法院不會主動去羈押。
阿扁的南港案、國務機要費案,會辦得很快就在於此。但檢察官沒羈押的辜大少與太子爺,在外面反而整天修理檢察官,這就是台灣司法的大問題。
陳肇敏等九位軍官,若是押起來其中幾個,讓他們「狗咬狗」來自證清白,當年是誰下令要「加快辦案速度」,誰刑求,誰要快速執行死刑的真相,立刻就會浮現。
偏偏這些軍官就跟辜大少與太子爺一樣,就是有辦法讓檢察官不敢辦他們,該押不押,沒被押的被告不會感恩,還倒回來修理檢察官。別人在旁邊看了乾瞪眼,這也就是司法不被人民信任的最佳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