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帖一定會變政治帖,上一次「國父也是美國人」,我回了三則其實都是只談歷史,但最後那一帖整個都沒了,我的歷史回帖也沒了。這一次可能也是這樣,不過我還是要來一段歷史教室。
東哥36樓說的「刑法100條」歷史,『刪除了預備犯條文這次修法是為了幫那些政治犯解套 這次卻剛好救到這些人』這一段有點錯解歷史了。
戒嚴時代那40年,從來沒有人是因「刑法100條」而坐牢的,因為有個「懲治叛亂條例」的二條一,就可以一網打盡。
廢刑法100條是因白目的調查局鷹犬,搞不清時代變化,去清大校園裡抓學生的讀書會,而當時李與郝的蜜月期已過,民進黨的洋獨與土獨也鬧內鬨,雙方四邊都擴大這一事件,最後廢了這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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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東哥,刑法100條就像是吃了塑化劑的小男孩,還沒開封啟用就被廢了。至於過去冤死者,鷹犬用的是懲治叛亂條例二條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