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於 本 站
國 軍 臂 章
軍 旅 札 記
後 備 之 友
留 言 版
後  版
檔 案 備 份
 
發新話題
列印

國軍英雄館

本主題被作者加入到個人文集中
1076班長大

我們部隊在台中圳堵(靠近豐原),師部卻在苗栗大坪頂,台中縣、台中市與苗栗縣這三個地方的國軍英雄館都住過。

你說的「大通舖」,除非是年代不同,否則或許是你記錯了。國軍英雄館的床都是獨立的,床與床之間有個櫃子間隔,說是像醫院的病房比較合理。

將官房(一人一間)是特等病房,軍官房從兩人一間到六人一間不等,大一點的國軍英雄館就分尉官、校官。至於士官兵,就是一間一大堆床,但床與床之間是分開的。

民國73年,我來台北外雙溪的衛勤學校受測,國防部不准我們這些台北兵回家睡覺,統一規定要入住台北國軍英雄館,連床位都有分配。

那時台北國軍英雄館已經是士官兵就已經六人一間(附淋浴盥洗室),但台中縣與苗栗縣卻是二十多人一間,淋浴盥洗在房間外的走廊另一邊。各館之間設施不同,但阿兵哥都同樣都收30元(73年7月之前還只收20元)。

士官與兵,用的是相同設施,但士官卻要照階級收費(而且不分義務役或志願役)。

引用 TOP

陸一特大:

我說的已是民國70年代初期,國軍英雄館裡的設施,那時各館都已經是獨立床鋪了,但床與床之間只間隔不到50公分;打鼾聲音還是會相互影響。你們60年代末期,還真有通舖,這樣說來隔了幾年,英雄館的硬體已大有進步。

73年5月,我去屏東枋山打50機槍與66火箭筒,中間放了一天假,趕回台北不可能,大家就選擇去高雄或屏東的英雄館住,我去屏東,那裡也是獨立床,但一間十多床。

【另外補充】

你當兵最後那一年,應該是「臨時召集」,所以解召解除的是你的臨召。

之後你參加的若是一天的召集,那是點閱召集。超過的就是教育召集或勤務召集,那些召集與臨時召集無關。一年的臨召,在役男抽籤時就確定了。辛苦了,學長。

[ 本文章最後由 小瓜呆 於 2011-06-07 11:18 編輯 ]

引用 TOP

陸一特大

其實之前我們後備軍友們在討論陸一特的補償時,很多軍友就提出質疑,辦理召集應該是團管區來辦。就算是陸一特抽籤時就知道自己當三年(臨時召集一年),滿二年時還是應該先退伍回鄉,再由團管區召集來當一年。

這樣做才合法理,但戒嚴時代,二年兵讓你先回去,再召集,再重新分發部隊,這在現實上也有困難。萬一被分到其他部隊,雖然你是當兩年的老鳥,還是要重新適應環境。

所以就是滿兩年時,本島放個幾天的臨召架,外島放一至二個航次的假,然後回營報到。因此你的臨召令與解召令,都不是團管區文書寫的,而是你部隊的參一文書寫的。

這樣做老實說是部隊管理方便,老兵也有較多的福利,團管區也輕鬆一點。問題就是不照法令來,而且一搞幾十年,現在選舉到了,當然會被蔡公投拿來當造勢話題。

你會被教召四次,那麼你一定是退伍令上有什麼「特殊專長」,或是「中士班長」。

新加坡的兵若是退伍後召集,國家給的是志願役的薪水,原工作單位也要照樣發薪水,召集除了演習,前後還可以在台灣遊覽,難怪人家來參家演習都很高興。我們這裡教召,除了60砲長大那種「兵空」以外,每個人都是一副苦瓜臉,連我們這些來支援的菜鳥都感覺好像隨時會被打。

本帖最近評分記錄

引用 TOP

後 備 軍 友 俱 樂 部   All Rights Reserved.

回上一頁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