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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則發表於 2010-04-26 21:25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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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那年代有四種考生:(1)僑生(2)外國籍學生(3)四四專案大陸來台生(4)外交人員子女。這些考生的名額不佔錄取名額,也就是聯考放榜時這些人的名字不會出現在榜單上,可是開學後就來了,那些退伍軍人、邊疆生、功勳子女等就是用的聯考名額。
前面有軍友搞錯錯了,撫卹是給予學雜費優待,但入學考試沒優待的。減免學雜各費的標準分別為:
(一)依照公費生待遇標準辦理免費
(1)革命抗戰功勛子女公費生。
(2)享受公費待遇的僑生。
(3)四四專案公費生。
(二)免繳學費雜費圖書費及醫藥費
(1)持有國防部恤傷給與令的榮譽軍人本人就學者。
(2)國軍在台退除役軍官及停除役士官兵本人就學者。
(3)福建省立金門中學、馬祖中學畢業升學專科以上學校的學生。
(4)邊疆學生,包括山地生。
(5)台灣省立崇實中學高中畢業大陸來台在校享有公費待遇。
(三)免繳全部學費並減免雜費一半
(1)現役軍人子女。
(2)持有國防部恤傷給與令的榮譽軍人子女。
(3)革命抗戰功勛子女給恤期滿者。
(四)免繳全部學費
(1)清寒獎助學金學生。
(2)工讀獎助學金學生(包括僑中)。
(五)減免學費三分之二
(1)公立各級學校現任專任教職員工子女。
(2)現職經銓敘有案的各機關各級公務人員,及編制內的雇用員工,現照行政院規定統一薪俸支薪的子女。
(3)軍中編制內一般聘偏人員子女。
(4)家境清寒的僑生及港澳學生。
(5)有具體證明確係隻身來台的清寒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