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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凱咕咕 於 2010-11-09 13:16 發表
時代的演進,各有其治理模式,尤其在戰亂時期,無法以現在生活的模式去評論之。
一個國家的良好發展,必先健其體質,除去害蟲,而能讓百姓安居而樂業。
以當時的時代背景,蔣軍被匪滲透嚴重,連他身邊的秘書都是匪 ...
凱咕咕大說的就不合理了。
兩蔣戒嚴那不是一天兩天,一年兩年,是父死子繼的搞了40年。我前面已提過,軍法是用於前線指揮官的戰爭需要,不是給某一家族當皇帝用的。
軍法要用於治安,那光頭佬的寶貝孫子在陸軍官校裡打教官,在舞廳裡開槍示威,玩手槍擊傷警衛,逼死福利社女雇員。要照軍法判,三個皇太孫都該玩完了。除非是把外面那兩個私生子接回來,否則不就絕後了。
兩蔣的問題就是,該用軍法的人他不用,那幾個皇孫在陸官,絕對該用軍法,果用了沒?沒有,沒有,沒有。抱歉,筆掉了,撿起來再罵。
軍法對匪諜也沒用的,大陸時代國軍就沒軍法嗎?照樣有啊!
你要說倚天劍很利,屠龍刀很利,這個我都能接受。但你要拿倚天劍來切西瓜,拿屠龍刀來刮腳皮,我覺得這就是在惡搞了。
所以,軍法是用來維繫軍紀,不是選擇性的拿來鞏固治安,甚至用來迫害人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