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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10-11-21 17:47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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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啦!女憲兵只是偷個東西而已,比起男憲兵的「豐功偉業」,真的已經很「潔身自愛」了。
2007年8月12日,憲兵203指揮部憲兵李政道,到台中一家漫畫店看漫畫,一直待到晚上11時看到店員準備打烊,李嫌隨即到附近便利超商購買膠帶,再回到漫畫店,持藍波刀架住女店員脖子挾持回店內,以膠帶綑綁女店員手腳、封口,持刀恐嚇要殺死她,接著捏胸、以手指及下體插入下體猥褻,並強迫口交,最後揚言要自殺,女店員為了自保,不斷安撫情緒,李嫌還拿出身分證證明身分,甚至嗆聲要女店員去報警。女店員被控制長達9個小時,早上8時趁李嫌外出買飲料,自行掙脫逃出到附近派出所報案,警方和消防隊立刻派員到漫畫店攻堅逮人。警消一進門,只見李嫌不斷揮舞藍波刀,作勢攻擊,警方安撫情緒仍無效,消防隊員射水阻止,警方持木棍一擁而上壓制,才順利逮捕。
同年十一月,憲令部刑事鑑定中心少校陳建維,誘拐強姦六名少女,陳建維並以照相手機拍攝少女的性愛照片,高達二百多張。陳建維在上班時間上網,在聊天室內獵豔,以花言巧語、半哄半騙方式,約出多名女網友帶往賓館性侵,有時他等不及,乾脆在車上硬上弓搞「車震」,如果被害人不從還出手毆打,逼對方就範。陳建維為防被害人報警,還強拍裸照威脅,並多次藉此再強暴被害人。其中一名12歲被害女孩,因父母發現她言行舉止怪異,在追問之下才供出實情,於是向警方報案。
事件發生後,憲令部上周召開人事評議委員會討論此案,結果是同意陳建維申請提前退伍。外界批評,此案至今未進行行政懲處,卻同意陳建維本周五提前退伍。憲令部發言人楊文賢說明,依據《陸海空軍懲罰法》規定,已在刑事偵審中案件,不得進行懲罰程序,因此,人評會雖然已對他的懲處有討論,但目前也不能公布;至於陳建維所提的提前退伍,「這完全是他的個人權益」,就算他申請退伍,此件是刑事案件,他仍須接受法律制裁。未來只要偵辦結果出爐,一旦有罪即追加最重的行政懲處。
陳建維誘姦未成年少女會否影響其退伍權益,知情人士表示,一般軍士官在出事前先申請退伍,並請領一次退伍金,未來就算刑事案件重判,「要追回退伍金都比較難」的狀況下,這也是許多軍官只要觸犯法律案件,都會先申請提前退伍的最主要原因。
2010年3月初,憲兵司令部一位二十歲的女士官,具名向政戰主任史世傑指控司令部夏政賢中校性騷擾,乘吃飯、唱歌等場合拉手、強吻等,詎料女士官申訴,反被調到基層部隊。史主任坦承夏中校在電話中詢問女士官與其男友交往的狀況,因此讓女士官不舒服,但否認有拉手、偷親嘴等行為;該部已邀集軍、民學者組成「性騷擾防治委員會」秉公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