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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年軍校招生廣告

但是高明駿自己好像連義務役也沒當吧?這實在是很荒謬的作法,就像董氏基金會找小S、姚采穎拍戒菸廣告,這是國防部自取其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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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駿有無當兵?高明駿要唱什麼樣的歌曲?都與大家無關。可是國防部為何要找這樣的歌手合作宣傳招生?這不是國防部那些高官讓人討厭的地方嗎?

軍校招生代言、軍中情人與協拍軍教片,是軍中三大黑幕。是把國防經費公然搬去私人口袋的搶劫行為

軍中情人若是鄧麗君,大家反也許能接受;但是當軍中情人選出香港的周慧敏與日本的酒井法子時,蘇慧倫沒入選,當選的卻是蘇霈,任何一個有常識的人也知道,軍中情人的選舉已是個鬧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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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白目東 威望 +20 我來補血的! 2010-09-24 02:15

  • 老皮 威望 -8 自己無參予,卻臆測\污衊,言論自由發揮果然有其特定功能! 2010-09-23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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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皮先生所說的:「自己無參予,卻臆測污衊,言論自由發揮果然有其特定功能。」這種評論實在讓我費解。

請問老皮先生,軍方要找誰代言,我這個小兵與退伍小兵要怎麼參與?你說我「臆測污衊」,那麼請您告訴大家真相又是什麼?若您才是實際參與者,也拜託您這解說一下,讓無知的小兵們了解一下。

老皮先生留下的這段高深莫測的文字,才讓我明白什麼叫「臆測污衊」。不過,能光明正大登錄後發言,總算也還好一點。比起用「路人」名義,甚至用其他軍友什麼二號三號的ID來發言,還算有點格調。

[ 本文章最後由 小瓜呆 於 2010-09-24 08:3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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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酒色夫 於 2010-09-23 21:21 發表

以前有部電影悍衛戰士Top Gun在美國上演後
就是很多少年雞看了湯姆克魯斯的帥勁之後也興起了一陣子的從軍熱潮
而該男主角好像也沒當過兵吧!
酒色夫大:

Top Gun拍攝於1986年,這時美國已停止徵兵十多年了,這與義務役無關。

而且Top Gun是商業片,並非美國軍方出資,資方要找誰,那是資方的自由,與公序良俗無關。

台灣很多軍教片拍得亂七八糟,但軍方不支援,我們頂多只能罵這是爛片;但如果軍方拿納稅人的稅金來支援,那麼該受到的監督就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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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酒色夫 威望 +3 同意您的說法! 2010-09-23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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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老皮 於 2010-09-23 21:06 發表

軍校聯過程小呆瓜自始從未有任何參予,卻能僅憑臆測,卻極盡污衊攻奸能事,對照素行與言論,向以打擊國軍與軍事教育為本,這種自始至終強迫性置入企圖讓我真不得不感佩至極,按其論調顯已突顯主張百分百言論自由的 ...
老皮先生在7樓,對小瓜呆砲火四射,我原本對這種謾罵是不屑回辯,但既然您提出要請這裡的軍友公評,別把話題扯這麼遠,回歸主題,國防部找高明駿當軍校招生代言人,究竟合理不合理?

(1)公開蓄長髮、戴耳環,不理社會觀感

高明駿因為軍校招生廣告,軍方用民脂民膏強打硬推,塑造他清新健康的形像,果然唱片大賣,人也大紅大紫。但1992年9月,他出專輯「透過你的雙眼」時,開始蓄長髮、戴耳環。

如果沒有軍方找他代言,男藝人無論選擇再怎麼頹廢的裝扮,也是他的自由,我也尊重。但這就像小S吸菸是她的自由沒錯;可是她既然擔任董氏基金會的戒菸活動代言人,她就不該吸菸,否則小S與董氏基金會裡找她來代言的負責人,甚至接受捐款推動戒菸的董氏基金會本身,都該受到社會各界的嚴厲譴責。

高明駿比小S更過分的是,小S並未公開吸菸,她是參加轟趴時吸菸被「壹週刊」的狗仔從隔壁偷拍。高明駿卻是在名利雙收後就將軍方一腳踢開,公然給當初找他來拍廣告的軍方高官難堪。當然,假如軍方當初就是要找蓄長髮、戴耳環,以頹廢造型的高明駿拍招生廣告,那就另當別論,不然軍方負責的官員當然應受譴責。

(2)涉入吸毒事件

1992年11月4日,台北市警古亭分局逮捕來自緬甸的逃兵與吸毒通緝犯楊富榮。楊榮富自稱不但在華僑中學時與高明駿同班,被捕時連戶籍都還與高明駿一起設在台北縣板橋市大觀路一段。楊榮富向警方承認自已是通緝犯,並表示他高中同學高明駿有吸食「白粉」習慣,常拿「白粉」給他。警方見楊富榮神情恍惚,懷疑她的供詞、不過兩人戶籍確實又同在一起,警方於是請高明駿到警局說明。

(3)中途拒拍中油公益廣告

1991年4月,中油慶祝四十五周年活動代言,請曾經拍過國防部廣告的高明駿代言,但拍攝了三分之一,通告發出,中油公司在高雄出動了直升機、探油船,以及預備點燃聖火等器材還有人力,卻在小港機場接不到高明駿,也得不到任何解釋,中油決定換人重拍,損失浩大。

(4)用非法外勞

1994年2月,高明駿擔任負責人的仁愛路四段瓦城餐廳,非法聘僱泰國籍女子在餐廳工作,被控違反就業服務法,經台北地院宣判,科以罰金新台幣五萬元。

(5)長住北京

住哪裡是個人自由,但高明駿長期住在北京,是否合理,請軍友評論。

老皮先生,我不知道軍方為何找高明駿代言,或許您地位高,見多識廣,就請您不要罵了人就躲起來,這不是一個受過軍官教育的人該有的行為,除非你要證明兩蔣時期就是這樣訓練軍官的,那我就無話可說了。你罵我「極盡污衊攻奸能事,對照素行與言論,向以打擊國軍與軍事教育為本」沒關係,就請你也解釋一下軍方為何選高明駿代言?

[ 本文章最後由 小瓜呆 於 2010-09-24 08:4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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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輕鬆 威望 +2 此人滿x的行為...但民77年時 國防部會知道他後來會變成這樣嗎?? 2010-09-24 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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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輕鬆 於 2010-09-24 00:04 發表

那麼學長知道Top Gun是否算美軍有支援??? 在美軍基地拍片??

前些時 民視台灣演義才有國內軍教片的回顧...有提到國內支援的軍教片 是要收些不成比例的費用...
就在號角響起軍教片後...國防部就不太支援啦
輕鬆大

‘Top Gun’是民間自行出資拍攝的商業電影,不是軍方花納稅人血汗錢拍的,這一點應該是可以肯定的。

至於‘Top Gun’有無得到美國軍方支援,或是只付象徵性費用,目前我不知。如果有,而且拍得爛,或是男主角以後經常出現在社會新聞版,美國納稅人就有權利抗議。

不過我想你我都沒有什麼美國女兒,在美國也沒有「建國基金」可以讓美國抽稅,所以這件事與你我無關。

至於你說:「此人滿x的行為...但民77年時國防部會知道他後來會變成這樣嗎??」

那麼請問要國防部做什麼?假如今天有電視購物的減肥藥吃死人了,賣藥的與電視台都說:「我怎麼知道有人吃了會死?我拍廣告時還沒看到有人死啊!」

軍方高官向來就這樣,找什麼台籍大學生林正義宣傳招生,結果一去金門就叛逃,高官都沒事,底下卻是金門十萬大軍移防,累死小阿兵哥;找海官學生出了本爛書【弟弟,我在黃埔】,結果作者去了對岸,現在變成了【弟弟,我在匪區】。或許他是犧牲自己的「弟弟」在匪區找女匪幹做些「疏通幹部」的敵後工作吧!

找牠們這些騙子出來代言招生時風風光光,事後就撒手不管,這些軍方不負責的高官,不是詐騙集團的成員又是什麼?

[ 本文章最後由 小瓜呆 於 2010-09-24 09:1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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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輕鬆 威望 +2 勇於批判!! 2010-09-24 11:52

  • 小輝 威望 +1 原來這年頭,還有在"永久保固"的ㄚ!!真是開眼界了 2010-09-24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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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elvis大

高明駿是誰?在國防部沒有砸公帑去宣傳之前,全台灣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九的人都不認識他。他想穿耳洞、留長髮,甚至吸毒都與你我無關。可是國防部指定他作軍校招生代言人,他從軍方得這麼多的預算紅了自己,以前如何也就算了,日後當然也該約束一下自己的言行。

我試著回答您的疑問:

(1)那一年該找誰代言?

抱歉,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國防部是找高明駿。誰找的?為什麼找他?這些都是黑箱作業,小兵與小老百姓都不知。我只知道後來高明駿作了那些「豐功偉業」被報紙刊載,您的問題應該是要問國防部找高明駿來代言的高官來回答。

(2)高明駿有沒有功勞

您的想法與陳菊類似。愛河美化工程,那就是我的功勞;愛河淹水,中央應負八成的責任。反正好的算我的,壞的都別人的。

高明駿帥不帥,歌好不好,我都沒意見,反正你覺得好就好,我也沒說不好。可是他日後那些「豐功偉業」,到底誰該負責?

依您的邏輯,林正義「投筆從戎」時,對陸官招生的貢獻比高明駿更大,所以他在金門做的事,他就不必負責了,當初軍方吹碰他的那些高官包括小蔣在內,就不必負責了。

(3)軍中情人

軍中情人若是用你唱片公司自己拿出來的廣告費去宣傳,你愛說軍中情人是豬哥亮是白雲是你是我,是誰我都沒意見。

但那一年軍中情人用的是國家的預算(青年日報),是國防部長孫震頒獎的,既然是公帑,過程與結果當然要受檢驗。

如果外國人也能參選,那瑪丹娜可不可以,瑪麗蓮夢露可不可以。這明明就是拿國家經費去替唱片公司打歌打戲。

管你真的假的,鄧麗君是勞軍一整年,各離島都去,唱片與節目「君在前哨」都是為勞軍打造的。

相反的日後那些什麼十大軍中情人,周慧敏與酒井法子總共勞軍幾次?她們有什麼作品是與勞軍有關?您要能舉個例讓我服氣,我就認同您的說法。

軍方與唱片公司合作,軍方用的是納稅人的血汗,我認為鄧麗君比周慧敏與酒井法子這些外國人適合,是因為鄧麗君與軍人確實有關。有無勞軍,那是一個客觀事實,跟時間早晚或個人好惡無關。

這是一個公民社會,花國家的錢,當然要受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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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砲長大:

這裡大多數軍友是1990年後當兵的,但您是1980年代當的,1980年代還沒有第四台,老三台的電視連續劇(尤其八點檔)主題曲,都是根據劇情作詞譜曲的。台視幾乎都找王芷蕾,中視幾乎都找金佩珊。

三台最先開始敢用連續劇片尾曲胡亂打歌的,是1990年代華視【新包青天】用黃安的「新鴛鴦蝴蝶夢」。而且還只敢用在片尾,片頭依然是胡瓜唱的「老包青天」。

國防部對高明駿未免太優惠了,60砲長大,我們從金門移防回台灣,小兵放個假要離開營房前,要背一大堆有的沒的,還要檢查一大堆沒的有的;最後還要簽切結書,簽自己的不夠,還要簽「互助組」的(這東東有些菜鳥就沒聽過了),什麼不騎摩托車,不吸煙的。

當個小兵這麼麻煩,當三軍官校招生代言人卻可以「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國防部的大官也太大小眼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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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1與輕鬆大

「互助組」在我們那年代的可怕,是好伯伯當權時嚴禁軍人騎乘摩托車,所以被開罰單要關禁閉,車禍受傷不能住軍醫院,部隊還要將這受傷的人「藏」在營區中。

禁騎乘摩托車的理由是每年三軍要死傷一個營的兵力,問題是禁騎的結果是軍人為了躲警察憲兵,車禍更多,死傷更慘重,後來這命令就自動鬆弛了。

這命令更荒謬的是,市區裡有大眾交通工具的還好,搭計程車也便宜,但鄉下的兵,你要他不騎或不坐摩托車,根本不可能,這命令的荒謬,讓「互助組」的連坐變成不定時炸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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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楚霸王 威望 +3 時代不同__當年郝柏村治軍嚴謹_你我都見識到_只能說一代不如一代_代代藏私_後代 2010-09-25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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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elvis大

軍隊是紀律組織,是國家用稅金養的合法武力團體,不是幫派,不是誰說了就算。你喜歡酒井法子,喜歡周慧敏,你要說誰是「軍中情人」都沒關係,那是你的自由;但若是國防部長來頒賜「軍中情人」,讓唱片公司得到商業利益,那麼無論過程與結果,都要受公評。我當部長,也要照步來。

我的想法60砲長一樣,哪裡有什麼「軍中情人」?明明就是唱片公司的宣傳,國家要贊助也行,但過程要公開,結果要受公評,關鍵是因為用的是公款,盼你能明白這簡單的道理。公款要公用、公開、公正;個人對明星的好惡我不討論。

高明駿的問題,則是台灣社會上升或下沉的關鍵,這社會可以完全不講「職業倫理」嗎?60砲長說的「保固書」,我認為也不完全是這樣。沒有把這些要求行諸文字,那是國防部官員的失職;不過老實說,我對那些人的道德與專業,本來就沒信心,那也在我的意料中。

我要強調,倫理不是法律,無須行諸文字,甚至無須口頭約定,大家心中就那麼一把尺。就算改朝換代,就算天災地變,許多倫理價值也仍然要維繫。

將心比心,你開一家公司,找我來代言,我錢拿了,表演完了,我就堅持要「做我自己」,請問你要作何感想?如果社會上每個人都用這種邏輯來行事為人,這社會就差不多要崩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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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chocho55 於 2010-09-24 22:42 發表
小呆瓜學長:

批評高明駿個人這是沒有問題,他不珍惜他的形像也是可惜,這點我同意你的看法

但是要將問題扯到國防部的上面就不是跟公平了,國防部當初選人怎麼可能知道高後來會變成這樣? 國防部只是找一個人 ...
大學士大:

你的想法跟我想的完全兩樣。高明駿在還沒有擔任軍校章生代言人之前,根據1992年9月21日聯合報22版影視廣場,他說他學生時代就是這個死樣子,耳環、長髮和破牛仔褲就是他的個人標記。

我認為高明駿在擔任代言人之前,他愛怎樣就怎樣,要戴鼻環也沒關係;同樣的,他若不當代言人,他愛怎樣就怎樣,要戴鼻環也沒關係。偏偏他是又要當代言人,佔國家的便宜,讓軍方出錢為他打廣告;紅了之後又要「堅持做自己」。要當婊子,就別蓋貞節牌坊;要蓋貞節牌坊,就別當婊子。他可以自由選擇啊!沒人要他兩個都選。

他紅了之後要「堅持做自己」,這才是國防部負責官員該負責的。大學士大,陳水扁不找趙建銘當女婿,趙建銘要找誰炒股票,誰也懶得管;但就是你阿扁找他當女婿,他去炒股票,阿扁又管不了(或許也是不想管),人家才會要求阿扁負責。難道阿扁說:「他結婚前又不炒股票,結了婚才炒的,你去找他吧!」這種說法你能接受嗎?

台灣最惡劣的風氣就是有權的人不必負責,所以每次挑出來的軍校招生代言人出問題,結論就是他代言之前很好啊!他代言也很成功啊!至於他之後出了問題,誰該負責?當事人負責;現在就是當事人在惡搞不負責,那麼選他出來的就該負責了吧!抱歉,從林正義、張家麟到高明駿,官員永遠就是那種嘴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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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鬆大:

那個票選不可能沒名單,大家總是在一份名單裡圈選。

現在問題來了,是誰同意讓日本人進入名單的?

如果日本女星可以列入名單,飯島愛等AV女優又為什麼不行?

男明星又為什麼不行?軍中同性戀的人一定能選出十中之一的。

假如台日之間因釣魚台發生衝突,國防部還要請酒井法子勞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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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eterPan 威望 +1 報告學長,應該沒有幾位男藝人會因為當選「同性軍中情人」而高興的吧… 2010-09-25 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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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鬆大的觀點,根本是搞不清狀況。

高明駿如果不當什麼代言人,留長髮、戴耳環是他家的事,就算他要戴鼻環、戴肚臍環,甚至老二要打九個洞戴成奪命連環屌,我也沒半點意見。問題就是我前面說的,要當婊子或要蓋貞節牌坊是可以選擇的啊!

你不蓋貞節牌坊,誰管你是不是婊子。但如果每個婊子也都比照要求想蓋貞節牌坊,我們走在街上就要小心了,別被粗製濫造的貞節牌坊倒下來砸到腦袋。

軍中情人的問題,輕鬆大也是「編制內,狀況外」。

我之前就寫過文章,軍中情人與情色勞軍有點類似的就是,蘋果日報每次踢爆空軍、海巡署等各軍種找歌舞團來做情色勞軍,都是副主官記過,為什麼?這就是軍中的「潛規則」。

大家都知道這些表演是阿兵哥要看的(其實應該說是有些阿兵哥要看的),但這確實為反軍紀,傳出去社會觀感也不好,所以主管一定迴避,連政戰主管也迴避,留副主管去坐鎮。將來出問題,副主管去背這黑鍋,但懲處就輕輕帶過。無論輿論如何冷嘲熱諷,懲處依然如此,為什麼?這就是軍中的「潛規則」。

現在問題就來了,就如60砲長大所說,軍隊放著正事不做,去搞什麼有的沒的如軍中情人的活動,要不起爭議才是新聞。因為藝人的生活型態與價值觀,對軍人來說就是不定時炸彈,如果一定要搞,就比照情色勞軍,主官與政戰主官迴避,交副主管處理即可。

但那時國防部長是孫震,是第一任文人部長,那些惡質的職業軍人故意要惡整他。(陳履安才應該是第一任文人部長,但陳誠在軍中有分量,那些軍官就算不爽,也不敢太胡鬧。)所以會挖這種火坑讓孫震去跳,偏偏孫震也笨笨的真的去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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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鬆大還是很難看懂我如此簡單的想法,卻只在自己的邏輯裡打轉。

國軍要找鄧麗君,還是要找高明駿,這都是國防部官員的責任。就像今天我們要攻一個山頭,為什麼是第一連先鋒,第三連後衛,這是指揮官的權力,沒有任何人能質疑。但若是出了問題,你作決策以及下命令的長官當然要負責。你能說:「我怎麼會知道第一連連長會這麼遜,你們去找第一連連長。」這種說法能成立嗎?

當初為什麼找鄧麗君?後來為什麼找高明駿?我都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但後來鄧麗君到死都沒出什麼問題,我也就不會去質疑當初找鄧麗君出來的官員;高明駿沒多久就一再出問題,那當然是該找出當初讓他來代言的官員。這不是很簡單的道理嗎?

蕭何向劉邦推薦韓信當大將,韓信素行不良,但蕭何不管這些,因為他認為韓信可以,最後韓信也真的幫劉邦把敗了項羽。輕鬆大,這就是歷史,這就是成敗論英雄。你找的人成了,你就是有功;你找的人惹了麻煩,你就是有過。這與個人好惡根本無關,你還是可以喜歡高明駿、喜歡酒井法子;我也沒討厭他們。我討厭的是軍中這種沒有是非、權責不分的幫派文化。

至於職業軍人退伍後難找工作的社會現象,你的邏輯也讓我感到驚訝。一個連長要管一百人以上,一個營長要管五百多人以上,這些人退役到社會上,本來就應該擔任你所說的經理課長。

問題是你公司的經理課長是職業軍人,跟我說的有職業軍人退役後找不到合適的工作,以致擔任看門警衛,這個現象並不衝突啊!就算你找出好伯伯退役後當行政院長,他兒子也當台北市長,還是不能否認我說有退役軍官很難找到合適工作的這個社會現實啊!

職業無貴賤,一個軍人退役後不亂搞,去當個大樓警衛,這無損於他的人格,我也不認為這是一件壞事。可是國家栽培一個軍官花了這麼多錢,最後他去做一個國中畢業就可以擔任的工作,這當然就有檢討的空間。

我要討論這現象是說,兩蔣時代軍中人力配置不按照軍事需求,而是抱著養看門狗的心態在建軍,所以軍官的編制浮濫,基層軍官做的都是士官該做的事,士官只好去做老兵的事,老兵就去虐待新兵。

國家裁軍最該裁的是將官,其次是基層軍官,但士官兵的編制一定要滿編,跟訓練作戰無關的任務要剔除,什麼藝工隊、福利社,那些都不該是軍人做的事,要讓軍人更專業,軍官的社會地位要像歐美先進國家。

幾百萬的美軍部隊,西典或維吉尼亞軍校一年招生多少?我們的官校一年招生多少?不過這現象確實也有改善,現在官校的學生已大幅縮減,程度也到達公立大學標準了。雖然現在公立大學率取人數,比我們那年代公立加私立都還高,不過軍官編制浮濫的現象已在改善中。

職業軍官裡優秀的人很多,我們討論軍中事情應該理性,而不是一種「幫派圍事」的心態。軍官人數縮減後,待遇、社會地位與未來轉業前景都會更好。讓想當軍官、適合當軍官的人來當;不想與不適合的根本不該讓他進來,就算進來了,在求學階段、實習階段、初任主管階段,層層淘汰,最後留下優秀的繼續升遷,但退下去的尉官、校官,也能在社會上找到與他原來軍階相符的工作,這才是討論軍中事務的態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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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周周 金錢 +3 小周周是小瓜呆的粉絲... 2010-09-25 18:58

  • 小周周 威望 +3 小周周是小瓜呆的粉絲... 2010-09-25 18:58

  • 輕鬆 威望 +2 後來學長這段這種職業軍人退伍找工作看法 菜鳥我就不會舉出一些例子反駁啦!! 2010-09-25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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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60砲長 於 2010-09-26 00:37 發表


軍校招生廣告,被聯合報批判歧視女性.

當兵打仗本就是男人的事,女兵僅是軍隊中的點綴品,跟岐視女性有何干?

難道要寫"是不是女人"嗎 ...
60砲長大「打錯人了」,提出質詢的是民進黨的立委薛凌,至於4月8日報導這則新聞的媒體,並非只有【聯合報】,當天【自由時報】是許紹軒報導的,尤其【蘋果日報】是蘇聖怡、王烱華、羅暐智一起報導的,還是頭條新聞。

至於為何是【聯合報】、【自由時報】與【蘋果日報】三報都報導,【中國時報】卻冷處理。因為國防部是將該廣告單獨登在【中國時報】的頭版上。

這是一個叢林社會,國防部、立委與媒體都不是什麼好東西,我們要小心應對這些來自不同地方的畜牲,牠們各有各的算盤。不要變成別人的打手,有些軍方官員像媒體或民代爆料,其實是在內鬥或夾怨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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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0砲長 威望 +6 民代比惡質媒體可惡. 2010-09-26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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