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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則發表於 2008-11-11 17:39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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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會遊行是憲法賦予人民的基本權利!!請不要把它說成是保障社會弱勢團體的發聲權!!
扁家司法案件被藍營豢養的電視臺以優勢名嘴當成帶狀娛樂節目惡搞了幾個月了.真讚嘆大家還甘之如飴.念念不忘!!
電視臺.名嘴沒眼睛看其他事嗎?
原本談的經濟呢?
貓攬都快塌了.花6個月1億3千萬還不定修得好!監察院監督了嗎?
人民因憲法賦予的基本行.住.發聲.言論的權利因陳雲林來而備剝奪.侵犯!!有人贊聲嗎??
我們都是曾當過兵的退伍軍人.還曾保家衛國!!他們又沒惹我們!!批這些學生不臉紅嗎??
他們的訴求很簡單!!
一、馬英九總統和行政院長劉兆玄必須公開向國人道歉。
二、警政署長王卓鈞、國安局長蔡朝明,應立刻下臺。
三、立法院應儘速修改限縮人民權利的「集會遊行法」。
劉兆玄還說,要求道歉的聲音撐兩天就過去了......這是咱行政院長!!
[ 本文章最後由 FDC 於 2008-11-11 20:23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