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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野戰文書 於 2011-07-29 16:36 發表
其實除息是在除自己的息,公司賺錢發給股東理應股價不動,如果派發現金後,股價等比例折價,那不是除自己的息嗎?
不公平的地方在於原始股東成本價是10元,而我們投資人成本價都是市場價,所以,20幾年來,我從不 ...
照理説:参加除權只會擴張公司的股本,如要繼續抱股的話、會越來越糟糕.股本一擴充、再來幾年要穫利更高.才能分股、(填權有没用、只爽一年!除非賣掉)正常是要除息才有用!像中鋼股本七佰多億、他每年分2元的股利、股本又不會太大.台績電、聯電就是一直分股、要賺好幾個股本才賺錢。很多公司都會買庫藏股,當作員工分紅.基本股價10元.這樣對很多股東不公平的。之前我公司也有員工認股.台塑化,買13.6元、一上市飊到65元(買了七年後上市,當然獲利了解了)要玩長久的要玩分股利的股、有一家建築股的冠德.他每年的股價都在8~12元附近(84年~92年),每年也是配息2元。可以去参考(之前注意他八年了.年年如此)今天是28元收盤。我己經六年多没碰股票了.以上是之前的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