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於 本 站
國 軍 臂 章
軍 旅 札 記
後 備 之 友
留 言 版
後  版
檔 案 備 份
 
發新話題
列印

那有這種人

桃園縣一名黃姓女子去年一整年至少50次打電話到桃園縣消防局,主要是請求救護送醫,復興鄉及新屋鄉兩地消防分隊隊員幾乎都知道這號人物。消防人員表示,這名女子以酒後身體不適等理由,打電話請求協助送醫院,其實她的狀況不是很緊急,有點把救護車當專車使用,浪費醫療資源。 一名桃園縣黃姓女子,分住復興鄉及新屋鄉兩地,消防局復興分隊跟 永安 分隊隊員幾乎都知道這號人物,只要她喝酒之後,經常打電話報案,以身體不適等為由請求送醫,復興分隊表示,一年下來兩地大約救護五十次左右,尤其她根本不是很緊急,有點浪費醫療資源。 消防局長謝景旭表示,這名民眾曾經跟消防人員聲稱要戒酒,不過他還是持續撥打119,同仁擔心真的發生意外,盡量還是送醫診療,同仁也希望她不要把救護車當成專車在使用,以免浪費資源。 消防人員曾經透過當地村長、鄉公所人員出面,勸導這名女子,可是只要一段時間,女子還是會打電話請求救護送醫,真的非常困擾。
簡直是浪費國家資源! 喝酒裝瘋!直接送去精神病院

[ 本文章最後由 無線報務 於 2011-07-22 15:05 編輯 ]

本帖最近評分記錄

引用 TOP

引用:
原文由 輪保下士 於 2011-07-22 10:15 發表

我的看法比較直接,
關起來比較快啦!
讓其他的收容人來幫她戒酒,此其一!
〝內離仔〞的生活也比較正常且碰酒不易,此其二!
〝同學間〞相互督促比較不會胡思亂想,起碼也會像軍中的學長學弟制那樣,先 ...
大大所言甚是!關起來後生活有了規律、比較不會胡思亂想。

本帖最近評分記錄

引用 TOP

引用:
原文由 貓哥 於 2011-07-22 11:27 發表
要先了解瘋女十八年姿色如何?

優的帶回家.慢慢疏通姓生活美滿.萬事自然正常

不優的活埋算了.浪費食物人力.丫送去某外島作軍紀.那裡沒有么么久可亂
優的帶回家.這個可行嘞!不優的賣去酒店陪酒(有免費的酒喝)!賺扣扣。。

本帖最近評分記錄
  • kuda1994 金錢 +6 讚!讚!讚! 2011-07-22 18:54

引用 TOP

引用:
原文由 兵器連觀測兵 於 2011-07-22 12:18 發表

樓上各位大大,想想也知道;如果優的話不用打119叫救護車了,一定有人幫她XX.
我這樣推理,應沒錯吧?
人家説醜女多作怪!引人注目~一定是這樣的咩!

引用 TOP

引用:
原文由 kbvincent 於 2011-07-22 11:27 發表
這種把救護車當計程車的行為不可取
浪費國家資源
請他的家人送他去戒酒
不然哪天就發生無法挽回的遺憾
狼來了~~狼來了~喊久了.有一天有事情,看有人會去幫助他嗎?小命休也、嗚乎哀裁!

本帖最近評分記錄
  • kuda1994 威望 +2 讚!讚!讚! 2011-07-22 18:55

引用 TOP

桃園縣消防人員相當熟悉的一名黃姓女子,被送到醫院看完診之後就離開,積欠醫院一筆費用沒有支付。醫院人員表示,醫院不能拒看患者,雖然積欠費用,但還是必須診療,之後再透過其他程序請對方支付。  經常被救護送往醫院的一名黃姓女子,每次被送往醫院,這名女子疑似沒有繳交健保費而鎖卡,被女子積欠醫療費用的署立桃園醫新屋分院,透過總院人員表示,這名患者被送到新屋分院急診室治療,院方經過相關治療之後,這名女子聲稱隔天友人會來支付費用,就自行離開,但是並沒有人來付 費相關費用,因此還積欠一些醫療費用,只是醫院不能拒看患者,她如果送到醫院還是會治療。 消防人員示,他們也是聽說女子如果住在新屋時,會請 永安 分隊送到署立桃園醫院新屋分院,回到復興鄉則要求送到桃園國軍總醫院,看完病之後再自行離開,至於是不是這兩地較為偏僻,搭車不易女子才用這種方法就不知道,只是希望女子不要用這種方法,以免影響需要求助民眾的權益。 消防人員表示這名女子大約每兩個星期時間,就會請求救護一次,真的感到困擾不已。
不會吧!這位黄姓女子跟上面的黄姓女子是同一個人。

[ 本文章最後由 無線報務 於 2011-07-22 13:19 編輯 ]

本帖最近評分記錄
  • a4816705 威望 +1 靠!旁邊就是特勤隊新成立的反恐訓練場,把她抓進去當假人質做實彈練習! 2011-07-22 13:23

引用 TOP

後 備 軍 友 俱 樂 部   All Rights Reserved.

回上一頁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