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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忠誠_參四文書 於 2013-03-17 19:12 發表
謝謝火箭兵與後勤兵二位學長慷慨贊助,其實我們單位是那一大片地,市值絕對有百億元以上,原本以為可以挹注營收,不過文化局若宣佈古蹟後,變成我們很有可能還要再編預算來維護。
親愛的參四鞋弟,偶可要講講自己的立場了。
偶並不是為反對而反對。說實在的,各地方的文化局水準參差不齊,再加上人為因素(阿達、勾結、圖利、輿論等等),許多決定簡直不可思議,甚至倒行逆施。
像小蜜蜂鞋長講的水頭港填土、破壞金門鱟棲地,以及前面提到的古蹟移動、破壞遺址等作為,在下反對到底!
像鞋弟所言僅有八十年建築竟列為古蹟,卻不能隨意修建或買賣,甚至要貴單位多編預算維護,真是食古不化。偶同情您的遭遇。許多車站或建設老過八十歲,如今何在?文化局拿雞毛當令箭,擾民而已。
但是談及買賣土地,咨事體大,偶不清楚情況,不宜說什麼。但若因賣地可大賺一筆,然後作球給建商變更或重劃,在下就挺不下去了!希望不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