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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則發表於 2013-01-04 00:20 - 發短訊 - 加好友 顯示全部文章
http://sowf.moi.gov.tw/09/3/3d.htm
問十八:國民年金是「強制」加保嗎?
答:國民年金法是採取柔性強制投保,不繳納保險費對被保險人沒有罰則,但依據國民年金法第16條規定,如您未繳清保險費及利息前,是不能享受國民年金的保障。
問二四:家庭主婦本身沒有收入來源,如何繳納保險費?
答:國民年金保險之保險費及利息,於配偶間,互負連帶繳納之義務,即被保險人未依規定繳納時,保險人(勞保局)將以書面限期命其配偶繳納,屆期仍未繳納者,處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但配偶有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
訂這什麼法,高興用那一條就用那一條
[ 本文章最後由 混血三冬兵 於 2013-01-04 00:22 編輯 ]
金門 127師班超部隊 台灣 333師埔光部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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