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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法務部長請向廢除死刑........

無期以25年為限...
所以惡烈大提到的30年可能有困難,
也就是說∼一個被判無期徒刑的犯人,
他可能關過半後,就開始申請假釋。

15年左右,關係好、表現好的受刑人,就又在你我的身邊了。
如果他真心悔改...,問題是...我們真的可以確定嗎?

現在的檢調司法都已經令人搖頭了,
連最後一線的教化監禁都失去死刑底限?
不管他是不是準法務部長啦!
要發言之前,真的應該到各監所去實地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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