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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11-03-04 22:38 - 發短訊 - 加好友 顯示全部文章
引用:原文由 grizzle_13579 於 2011-03-04 22:25 發表
.....我們連長傳令有一回被連長抓到站哨站到人溜去睡覺.
結果被我們連長禁足五週(也就是該月的假全沒了).
結果下午被抓到衛哨失職.
當天晚餐都還沒吃呢.那連長傳令就拿到連長批準的三天假單.
老兵們大伙議 ... 其實 關於禁足的規定
後來有很明確的解釋 由連長政令宣導
那就是 禁足五周 是表示五個星期不能休假
但假不可以消失 以後還是得補放才可以的
而且好像是說 不可以連續兩周以上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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