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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一特巡迴說明會:2/18~2/27場次

1.一開始就說了 是執行上出的問題  不是法律的規定有問題
  所以 如果陸一特或陸二特有退伍再召集的 那就是合法的
2.所以 就算你抽到陸一特 也不知道軍隊是不是照規定先讓你退伍再召集一年
3.有哪個白目的 在那種時空背景下 敢讓這種執行上的問題浮出檯面的
  有用嗎? 軍法在前 部隊亂搞在後 大家都是當過兵的
  不知道先保護自己再說嗎?
4.以前抽籤 抽到三年兵 又會有幾個知道 那是兩年兵加一年召集
  大多數的人 都當自己是倒楣 真的是當三年兵吧
5.當陸一特的 大概就只有一個地方是受益者
  那就是如果是公職 可以多一年的年資
  (這一點如果有誤 請軍友指正)
另外的 就是如果要補償 也不一定是要現金或是獎狀之類的
應該還有其他的方法吧!

[ 本文章最後由 cccyt 於 2011-02-17 13:0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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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sam 於 2011-02-18 13:47 發表

管大.兵役法並不全然是針對-戰爭.兵役法是因為憲法規定人民有服兵役義務
所以制訂兵役法~!!而我所講的並非行政命令都是違法.但行政命令需要高密度的規定與應有的程序
兵役法裡頭-臨時召集對象是就規定是國民兵與 ...
很多人到現在還搞不清楚陸一特的爭議點在哪裡!
sam大說的部份 就是此次力爭陸一特補償的著力點
法律和行政命令都沒錯 錯在執行的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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