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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09-08-10 17:08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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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水災 損失慘重
不過 其中的一個魚塭的塭堤會裂開 最大的原因
是隔壁魚塭的主人(簡稱甲) 把我魚塭的進出水口塞住(故意的)
魚塭在遇上大水災時 只要打開進出水口 讓水自由進出魚塭 魚塭的塭堤就不會垮掉
(魚塭水少 外面水多 壓力大就會讓塭堤受不了而裂開
如果魚塭內外的水一樣 壓力平衡的慶況下 塭堤不會裂開
結果甲沒經過我家的同意 就塞住出水口 塭堤受不了大水的壓力
裂了一個大洞(3.5頓貨車可以開過去) 魚蝦就跑光了
(泰利水災時 我打開進出水口 水比塭堤高 但因為壓力平衡
所以塭堤沒裂開 塭堤上圍網子 順利保住一萬多台斤的吳郭魚)
請問各位軍友
以上這種狀況 我該怎樣用法律來解決這件事
甲已經承認是他塞住出水口 還說報警就報警
不但不道歉負責 而且認為他做得沒錯!
塞住進出水口對我家的魚塭更好 塭堤會裂開是因為我家的塭堤不夠堅固才會垮
(我媽在下午四點打點話給甲 上兩行是甲說的話 我會申請通聯記錄)
我已經先報警 但因為路上還有積水 到不了派出所
執班警員告訴我會請管區的負責員警跟我聯絡
[ 本文章最後由 cccyt 於 2009-08-10 17:13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