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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10-12-08 20:40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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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召見 是例行公事 新兵到部 這是一定要的 沒所謂好壞事
第二次召見 砲連所有砲長集體投訴 投訴事項是我的工具室管理
砲長們要求工具可以一借好幾天 但連長的要求是按照作業規定
當天借還 要借數天以上再還的 先過了連長這關再說
所以營長一看到作業規定(營長 連長 和我的同梯都是差不多同一時間到部)
就把砲長們都打發回去 什麼話沒說
第三次 就是在連上遇到 跟我說---不要亂說話啊 不該講的不要講啊
是的 怕我說了一些話後 害了他和營部連連長的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