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鬧夠大的圈地事件

南方朔:鰲拜?康熙?反圈地農民運動

【聯合報╱南方朔】 2010.07.24 02:29 am

  
「圈地」(Enclosure)乃是古老的土地掠奪形式,東西方皆然。如果用現代的說法,它算得上最粗暴原始的土地徵收手段。

古代中國官大民小,官吏豪強「圈奪」民地之事稀鬆平常,及至滿清入關,「圈地」這個詞首度正式化。清史稿《食貨志》即指出,順治元年(一六四四)順治遷都北京,為了安置八旗家戶,遂將許多漢人土地「圈地」撥發旗人使用。後來順治死,康熙八歲嗣位,以鰲拜為首的輔政大臣治理國事,鰲拜即在八旗之間玩弄各種改地圈地手段,以遂其權力鬥爭欲望,搞得旗人漢人皆怨聲載道。到康熙八年(一六六九)他已長大到十六歲,無法再容忍鰲拜的擅權亂為,遂將其逮捕並禁錮終生。康熙皇帝也下令,將一六四四至一六六八年廿四年間朝廷的所有「圈地」發還,並禁止再「圈地」。康熙皇帝尊重漢人土地權利,發還劫奪而來的土地,縱使以現代標準而言,他也當得上仁君之名。

至於西方的「圈地」,從英國安如王朝(一一五四—一四八五)、都鐸王朝(一四八五 —一六○三)、斯圖亞特王朝(一六○三—一七一四)歷代皆有之。「圈地」最厲害的是都鐸王朝時的亨利八世,他用被稱為「魔鬼之腸」(Devil's gut)的鐵蒺藜網將地圈起,農民全被趕光。

昔日英國各王朝的圈地史,同時也是一部農民抵抗史甚至起義史,安如王朝時的「圈地」,使得山林俠盜羅賓漢這種英雄好漢竄起,也使得農民起義大盛;除了大規模動亂外,圈地也出現許多農民報復行動,以寫《魯賓遜漂流記》聞名的笛福,當年也是朝廷的政治密探,將各地的政治問題寫報告給英王。他就將當時財政大員蓋伊(Henry Guy)搞圈地惡行,引發農民報復,到他田裡破壞及縱火的事情寫了出來。蓋伊後來因貪汙被關進倫敦塔監獄。後來亞當斯密在回顧反省「圈地」時代事蹟,即明言那是一種對農民的不公平掠奪。

過去的「圈地」,無論東方西方,都是君權王權時代的產物,那種時代「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圈點民地又算得了甚麼?延續「圈地」這種權力行使而來的土地徵收,過去由於官民權力不對等,無論手段、程序、補償,當然也都同樣反射出這種不對等性及不公平性。但近年來,全球對這個問題已出現強烈的反彈與反省。造成這種情況的主因有兩大結構性原因:

當代富國強權在土地及資源爭奪上日益尖銳,不但對內「圈地」,甚至還對外「圈國」、「圈海」,它已造成全球人民民權、農權、生存權、環境權、糧食權這些權利觀念的匯合與重建。這些權利已成了一種終極性的主權,不再是有權有錢的人說了算,要老百姓說了才算。土地撥用及徵收的人民主權特性,已不是客氣柔性一點就能解決的問題,而是要有絕對必要的公益性才可成為徵收的唯一要件。如違背徵收承諾就要土地復舊發還!

現代總體的經濟計畫,早已察覺公私體制經常都「利潤歸私,成本歸社會」,被外部化的社會成本則反過來成了私人利潤。例如圈森林為牧場養牛,加上未列入但由整體分擔的環境成本,一個牛肉漢堡至少要兩百美元,圈海捕魚及圈國開礦,只會造成人民的愈來愈貧窮。以前人們控告詐欺,都是用「受害損失」來計算賠償,這是不對的,而應改為按「詐欺者期望獲得的利益」來計算才對;基於同理,徵收土地也應由農民「現在的損失」改為「徵收者意圖得到利益」來重新計算或折衷,否則都是掠奪與剝削。

目前全球由於許多新問題和新意識興起,過去習焉不察做法已受到強烈的反抗,全球「反圈地運動」,只是其中的一小環而已。台灣的反圈地農民生存主權運動,各界都不要低估了!

(作者為作家)

【2010/07/24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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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前  我這裡有人想蓋廢棄物儲置場
馬上就讓大家給推翻了

圈地事件
崑濱伯的一句話  也讓事件越演越烈
其他縣市的情況 很快就會一起浮現!

引用 TOP

http://tw.myblog.yahoo.com/good- ... =1&sc=1#yartcmt
再看看這位格友的說法
圈地事件   不單是農地被劃給財團  連住家也沒了
如果是你  你會接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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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阿三 於 2010-07-24 23:29 發表
有時進入某些大學``某些園區``面積動輒數十頃`數百頃`````
`
阿三常發覺這些園區馬路寬闊`氣勢十足`空地一大片``但建物往往只佔十分之一不到```
`
也就是說``一所大學或某某園區的``明明只要十頃就夠了``為了面子 ...
阿三大點到屏科大了  我不得不出來說句話
屏科大 是全國最完整校地裡最大的
不過 在先民的眼裡 這並不是一塊寶地
當年開學  我那個文化畢業的同學和我一起到屏科大時 他直說浪費
這塊地 以前就是鳳梨園  在日據時代就有的
每年夏天  落雷嚴重  日據時代就已經打死不少人
所以夏天一到 只要陰天 游泳課就會取消
我見過兩次大落雷  一次是童子軍大露營  打在附近 就昏了兩個 幸好沒受傷
另一次 我剛好在小門口的警衛室內   旁邊就有一隻避雷針
打雷時   來不及關電器  整個監視系統損失20多萬
暑假過後 學校會清查損壞的電器  其中 光是電話 就壞掉一百多台
另外 每一個農業學校 土地一定大 因為要建實習農場  果園 藥草園
育苗場 花卉場  畜牧場 還要大草原來種牧草 還有一些魚池和魚塭
野生動物收容中心
技職學校 還得蓋實習廠房 如木工廠 汽車實習工場  機械工場等等
說也說不完 只有少數系所的用地舊少 這些都是商科居多
至於那個環保公園 要算是政策配合 還是某個系所所有
這我就不清楚了
另外阿三大說的 一個學校10公頃大就可以了
那在工科高職學校 可能就不夠了
有汽車科的學校 大多有汽車教練場  我讀的南工 是大客車教練場
每一科都有實習場地  這樣  南工有24公頃 還只是剛好適合 不會太過擁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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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Guest from 114.41.5.x 於 2010-07-24 23:17 發表
徵地範圍內,到底是98%配合的愚民,還是2%不爽的刁民?我認為是後者
徵地範圍的計劃審定及完成定案,不是1.2天前,也不是3.5個月前才定案
區域內98%的地主都願意配合,以利區域繁榮,拆遷期限也早有公告
以公權力強行整地 ...
看來這位路人 一點也不瞭解農業的重要性
只是以自身的工商業背景來看這事件
如果你是機器人的話 那就不必談糧食自主的問題
如果你天天都要吃食物  你會希望你的食物 在糧食缺乏的情況下 掌控權在別人的手裡?
糧食是生活必需品  沒晶片 不會餓死人的
兩者之間的重要性 你分的出來嗎?



簡單一點來說
今天 政府說要開一條路 要鏟掉你的工廠 給你兩個月的時間搬遷
不管你願不願意 一定要搬  不搬 我就半夜來鏟掉
這樣  你會很高興的配合 "政策"嗎?
今天出問題的 是另外徵收的五公頃農地  包括農民的房屋農舍
農地徵收了 農民沒工作 連房子也沒有
光是補償金就夠了?
那徵地後的得利者  是不是應該保證這些農民有工作(工廠內的綠美化)
再者  軍犬士說的沒錯 荒廢 很少廠商的工業區和廠房 已經很多了
難道不該優先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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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Guest from 114.41.5.x 於 2010-07-25 02:06 發表
東哥對路人意見做正經800的回應與意外打2次的遭遇,本人深表同情
台灣需要進口很多糧食,這我知道
但精確的說,是進口很多稻米以外的雜糧,台灣米也確實過剩
因氣候關係,台灣農地多數不適宜轉種雜糧喔

沒記錯的話, ...
你說 台灣米過剩  能舉個數字來聽聽嗎?
過剩的話 一包10公斤米 怎麼會340元呢? 還是混過外國米才這個價喔
台灣多數農地不適合種雜糧?  原因? 不要隨便說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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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輕鬆 於 2010-07-25 07:04 發表

學長
台灣多數農地不適合種雜糧? 應該不是多數!! 但肯定有倒楣農民啦 有的是鄰近工廠的汙染!!

最過分的是.....不肖農民收錢 自己的農田給人挖土 再讓汙染廢土倒回來填補啦!!
這話是路人說的  台灣的農地 很多都可以種那些 玉米高粱大豆
只是成本高了些  降低成本的方法當然有 只是農政單位不願意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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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酒色夫 於 2010-07-25 08:13 發表

C大的這種求實的精神就對了!
我在這行業混了這麼多了  雖然不種稻了
還有賣米的親戚  種稻的朋友   收稻米的糧商朋友  
有些資訊 還是聽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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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老皮 於 2010-07-25 10:13 發表
這件科學園區用地徵收案自規劃到核定也有七年以上了,當初鴻海計畫投資千億建廠,是受到政府鼓勵支持的,前總統陳水扁曾公開宣示承諾說:他(鴻海)要多少就給多少,那位前眾所皆知的前中科局長李界木正也是此案主導作業 ...
這問題在於 群創都說土地不確定需要了  有徵收的必要嗎?
不是要設立廉政署  把這事件拿來當第一刀如何?
但最大的問題在  最後這五公頃 是哪個公司要的
為何非給不可? 周邊土地的開發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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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阿三 於 2010-07-25 10:22 發表

`
見獵心喜``
`
大家都有理的事件`最容易見縫插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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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頂"農為國本"的大帽子戴下來```就看一些高手高來高去了```
事件剛開始時 大家在討論的  不是農地與否的問題
而是土地徵收的問題
法律的規定 讓人民財產失去自主權
別忘了  經濟發展是更大的一頂帽子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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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362 於 2010-07-25 10:43 發表


拍謝嘿
如果說吃米不知米價
我絕對是這種人
我至少10年不知道米一斤多少了
我只知道一碗白飯10元..

照您這樣說
10公斤米340元算好價麼?
一分地能收幾公斤米阿?
一分地的生產成本大約是多少阿( ...
成本和收成量問題 會依照地區 品種和種植期以及當年氣候而有不同
所以這問題很難回答你  
如果你要農政單位的標準數據 那這數據不能用 因為那是實驗得來的 

就一包米340元這問題 問我父母 看以前過剩時的米價
以前一包是兩百多元  那時還沒讓外國米進口
以從農的角度來說 一包米340元  農民說太便宜
但從民的角度來說   還滿貴的

如果以一碗白飯十元來說  太貴了!

部落格格友小賤賤在電視上曾說
糧商以340元向我們農民買米
賣到消費者手裡 一包還是340
這中間有什麼? 當然是混米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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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編裝表 於 2010-07-25 10:49 發表
這是我的筆記
【土地徵收程序】(1)公聽會並報許可=需用土地人興辦之事業依法應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於申請徵收土地或土地改良物前,應將其事業計畫報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需用土地人於事業計畫報請目的事 ...
依您的看法 依據最後一條 那這件事 該是違法的囉!
(就半夜鏟除稻米這件事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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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362 於 2010-07-25 10:47 發表
我還有一個小小問題
不知哪裡有這樣的資料可查或是哪位軍友有了解

台灣農地佔可用地的比率大約是多少(當然扣掉山之巔海之濱之類的)?
台灣農民佔全台工作人口數的大約百分比?
到農委會的網站去看看 或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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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老皮 於 2010-07-25 10:42 發表

這種案件是經過營建署、工共公程委員會審查後奉行政院核定的,豈能任意變更調調整,會遭監察院糾彈的,至於群創與政府之間必然是有正式具法律責任的協議,目前只是暫緩而已,若逕自單方面取消該案,會有法律層面的 ...
那麼 如果開發好了  群創說不要
那是不是要群創付出應有的成本?
我看 到時候人家又說要逼他離開台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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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編裝表 於 2010-07-25 11:18 發表
說實在的 大埔圈地事件就行政程序而言是沒錯的(依土地徵收條例之規定)
若真有錯,那些縣府、內政部主管土地徵收事宜的公務員早就捉來砍頭重練了
錯的是執政當局的心態,依土地法及土地徵收條例之立法精神來看土地徵 ...
這些 就是一開始大家討論的重點 
現在的問題在 怎樣才能讓那些見利忘義的立委諸公
把這惡法做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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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浪花 於 2010-07-25 12:07 發表

拿到徵收補償金,不必急著揮霍花掉……
如果、真的對「種田」有興趣,就趕快再去買農地;如果、對這個工業區發展有信心,就趕快去買週邊的土地……
如果市場成交價一萬,政府以一萬來徵收﹙買﹚,那就趕快「賣」 ...
浪花大:
不是農地 就可以種想種的作物
我也想到別的地方買農地
但那些地方 種不出好瓜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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