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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金門火車燒事件-彈藥管理的濫觴

人彈分離的規定是什麼時候開始的?
85年6月送彈到武嶺 沒有人彈分離  一部兩頓半就殺上東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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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長制如果是存在於同一軍階那還沒關係
但 兵比士官大像話嗎?  上兵指揮一兵二兵打排長像話嗎?
原本應該是士官的職責 怎模會變成老兵亂搞的權力

[ 本文章最後由 cccyt 於 2009-09-18 20:2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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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大:
資歷服從是在階級相同時才進行的  否則上兵豈不是能帶領菜軍官 菜士官?
上兵最多也只能帶領一兵二兵
要不然 乾脆廢了士官 由資深士兵帶領遂行任務即可?

士官本質學能不佳 是訓練出了問題 該從訓練著手
而不是讓士官和士兵之間的分界消失

兵.士官.軍官都有其應負責的部份
在我連上 兵就是兵 只要做好自己的業務和任務即可 部隊是士官在帶領
部隊出問題  士官就準備連長召見 下地獄
軍官就只要做好大方向規劃就好了
我們連隊的情況 比較像是美軍的連隊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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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大;
我們砲兵營部連 基本上就是個勤務支援為重的單位
在85年新制度(士官士兵比率)實施前 所有的士官都是校訓出身
各種業務出錯的比率很少  
而體能戰技則有砲校領士班和一位常士班的中士負責教導全連
校訓預士下部隊後 除了連上會有一定的要求水準外  曾有一位是在升上兵前才晉升的
老士官也會教預士們一些東西 等到達一定水準後才能晉升 而不是下部隊後三個月內就晉升

不過 還是有區別  砲科和通信科的要求較嚴格  
兵工和輪科的就比較重業務

浪花大的連隊是很糟糕的 所以軍友們都說是勞改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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蝦密啊 我們那時禁止用悍馬當採買  只能用兩頓半

sam大:
我們營上至少有十多位的砲兵科志願役士官  一位兵工科的兩粗三營士官長
砲連的義務役士官比志願役的還少  
算了算 營上大約有十多位義務役士官 大多在營部連  營部連另有官預砲科少尉 預官兵工後勤官

每個砲連至少4-5個志願役士官 但除連長外 沒有砲科軍官
也就是說  營上的志願役軍士官 比義務役軍士官還多
所以管教和本質學能體能戰技是不會有多大問題的 還輪不到兵來做主
對了  兵沒有管教權 是營上的要求 各階級的分界 也要求的很徹底
基本上  我們營上的士官權力還滿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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