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於 本 站
國 軍 臂 章
軍 旅 札 記
後 備 之 友
留 言 版
後  版
檔 案 備 份
 
發新話題
列印

大兵性侵靚妹 軍法重判20年

這種事以前在小弟服役的部隊也發生過
的確是唯一死刑...毫無疑問
這又是那些人道團體的"德政"!

人道團體既然那麼想廢除死刑,那是不是應該要有配套措施來呼應這樣的變革!如受刑人必須自行支付全部坐監期間的費用,假釋規則從嚴認定等可以將社會成本降至最低的措施。

若是做不到!那有什麼好說的!
對付非人者也只能施用非常手段,否則怎麼對得起其他兢兢業業踏實生活的善良老百姓!?

[ 本帖最後由 ryoo 於 2008-04-24 15:40 編輯 ]

引用 TOP

強暴犯施以刷"馬眼"跟"通樂"是一定要的啦~
在這裡還想到一個日前在網路上看到的,色情行業業者對付嫖妓不給錢的嫖客手段
用"後訴共"往犯人下面鞭到他叫不敢,這或許也可以採用!看看誰還敢亂來!

引用 TOP

後 備 軍 友 俱 樂 部   All Rights Reserved.

回上一頁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