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士兵長 於 2014-05-17 17:20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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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陸師兄:
73、74年也是沒有這種多出來的asabulu可以領
倒是當時志願役的有多領一條項目
名目稱之為"安家費"!
早年外島的自願役軍、士官有【安家費】,但這不是國防預算中編列的項目;而是防區司令官運用──總統〈國務機要費真正的用途之ㄧ;但是有人用女用內衣褲報銷〉、院長、部長、總長犒賞,各界勞軍團慰問金,各項工程獎金及各項節餘款之截留,福利金──從福利站、電影院到八三么,政委會公營事業〈酒廠;金門還有陶瓷廠〉盈餘等發放;所以每個年代不ㄧ──端看司令官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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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當兵在馬祖 於 2014-05-19 00:02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