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中
小
第 5 則發表於 2012-05-19 15:54 - 發短訊 - 加好友
顯示全部文章
[quote]原文由 當兵在馬祖 於 2012-05-19 15:23 發表
68年匪已停止砲擊,但利用漁民海上交易乘機要求夾帶匪宣傳品上岸散發,這就不是單純的走私──地下商業往來的行為了,而是為匪宣傳、、、。當軍人就該為所當為,不可怕事鄉愿視而不見;小兵只是具實以報,壓根就沒想到立功請賞;當時有知情的長官開玩笑說是:〝小兵立大功〞!其實只是盡到自己本分而已!〝大功〞哪有那麼嚴重!還說應該由更高層級頒獎才合理;小兵倒是認為分〈功〉合作嘛!上一級的就讓長官、師長居功請賞囉!不過外島軍民關係很微妙,師長當眾對案情也沒說的太明〈相信服役過外島的弟兄應該了解!〉只是在國軍反情報基本責任制度上大作文章;小兵當然了然於心也沒自吹自擂,所以連上弟兄還以為我又是特權、、、。
[ 本文章最後由 當兵在馬祖 於 2012-05-20 01:38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