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陸一特 於 2011-11-07 13:22 發表
陸一特的問題如何處理?在於心態!
我知道當年的違法事證如下
三年一特兵是要服役於五大專業兵科,但仍有人下發野戰步兵班!
有人會說可能五大兵科沒名額了;對!真的沒名額了。因為他們找的兵裹面有很多是兩年兵 ...
家父也是陸軍第一特種兵,有炮擊的時候也在金門,他在野戰步兵營股役,在東一點紅附近!
依規定三年的陸軍第一特種兵,是要服役於五大專業兵科,但唸高中的他仍被下發野戰步兵班!
他的預官排長,偷偷告訴他要提出申請,家父也申請了多次,
但是直到領了退伍証和解召証,也沒成功!
他的二年期滿也沒領到退伍令;也沒收到第三年的召集令!
不過第二年期滿前,與同梯兩年兵都放退伍謀職假七天
同梯退伍當天,他送他們離營去車站;長官就說:你如果沒回營就報你逃兵!
家父有參加後備一特兵座談會,會後他曾說明明有錯誤,國防部為什麼開始就瞎說
他要爭一口氣!也參加上凱道爭公道;向政府抗議過!
也是奇蒙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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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DADA 於 2011-11-08 16:44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