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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11-10-02 13:47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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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在67年底(或者是78年初),部隊駐紮在屏東潮洲東岸營區。有一天旅長下達任務
『根據情資,台獨異議份子有一人(施*徳)在南台灣海岸線準備駕船偷渡逃亡,因此派你支援
東港部隊東港至鵝鑾鼻海防線查哨及巡防,若有遇到嫌犯,最好生擒,不得已則開槍擊斃
也沒關係,任務完成有獎金壹百萬元及榮譽假....等,即刻出發!祝好運!』
當時懷著"英雄"本色的意念,當天下午馬上全付武裝協同駕駛一名、傳令一名、配備一輛吉
普車、一具"拐拐"出發向東港友軍據點報到。經勤前教育及戰務編組後開始行動,時間:
晚10點至隔天6點,區域:東港至鵝鑾鼻海岸線及各海防據點查哨協防,就這樣我們"三
口組"每天過著白天睡大覺、晚上出勤務的日夜顛倒生活,
每次出勤前偶而會先至東港夜市吃個海鮮以補充體力,再開著拉風的吉普車由南至北遍訪各海防哨
所,除了任務在身之外,沿途並欣賞著南台灣美麗的海岸夜景(在此之前並不知道寶島
的台灣真的有這麼的美阿!),偶而也會在墾丁商區遇見友軍.不得已只好下車打個招
呼,順便跟美眉哈啦!哈啦!到達哨所後偶而也會有熱騰騰的泡麵招待,整個晚上精神就這樣的
鬆緊.鬆緊反覆著,如此,經過一星期後~~狀況解除-歸建
現在回想起這件事,真的很感概世事的難料,當初我若領了那100萬元獎金,當下可能是
個英雄,也可能不會有30年後"紅*軍"的發起,現今的我也可能是"狗熊",
唉~~這種"時空的錯亂"也真的讓人無法適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