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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12-09-24 00:23 - 發短訊 - 加好友 顯示全部文章
戰車營的偵蒐單位是營部連的偵察排
營指揮所會有火協中心
由營的助理作戰官兼任火協官及空業官
火協中心還有砲兵跟空軍連絡官
海軍聯絡官是否派遣
是依作戰區域是否在海軍火炮涵蓋範圍內決定
戰車營的助理作戰官幾乎都受過空援作業申請的訓
我當初擔任這職務時
甚至還有到左營海軍基地
接受火力支援協調班的訓練
實際登上"高雄艦"(LCC-1)去見習
班上成員陸海空三軍都有
空軍派訓的學員都是現職的飛行官
海軍來的都是槍砲官或飛彈官
開這班的目的就是讓各軍種交流
了解軍種作業方式以及術語上的差異
同時建立一致的火力支援協調與空援申請程序
或是要求海軍艦炮支援岸轟
讓火力支援協調不只是空話或有障礙
同時避免誤傷友軍或叫不到友軍支援
我記得這是聯訓部辦的班隊
所以能跨軍種辦理
不會是那種單一軍種自家關起門來自己玩
訓練的對不對
有沒有效只有天知道的狗屁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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