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Guest from 27.51.138.x 於 2012-05-05 13:02 發表
看了連結,覺得有點奇怪,教召送達應該會需要本人簽名。因為種種原因沒收到通知書,只要是合理原因,應該不算犯罪才是。為何會因為沒收到教召通知書就被通緝?這樣的法律會不會太怪了點?
如果沒收到通知書就要 ...
這個我知道!教召通知單《表》一定有送達到府,才能完成教召通知手續,才會編入為受召人!
當年的教召通知單《表》是一年期限內,只要看到電視或聽廣播有教召消息,時間一到就要準時去!
不然倒楣誰小的就是你!
我幹3年退伍時,領了一張退伍證明書和一張解除召集證明書!
隔年家裡接到我的教育召集令,我在教召日拿著退伍時發的,解除召集證明書去官田營區〝灰〞!
結果還是被趕進去5天!
那位中校一定以為官很大,認為搬了家就可以不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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