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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轉服陸軍

這個由小弟來解答。

警校有分未役和已役兩種,已役的就是當完兵再去考警察的,這個沒有兵役問題;但是未役的,就是高中畢業還沒當兵就去考警校的,會先在憲兵或海軍陸戰隊受新訓中心4個月訓練〈俗稱警察兵〉,結訓後兵科階級掛憲兵下士,然後到警校唸書,專科班念2年,警員班唸1年,畢業後同樣都掛一線三星階級,但是,需服務6年,若因個人因素或犯案,致服務未滿6年者,除了須賠償唸警校時的學費、書費、服裝費和零用金〈約一二十萬元〉之外,再以你服務警察年資比例扣除兵役役期,然後入伍當兵,把剩餘役期服完。

但是雖然未役警察都掛憲兵下士,但一旦沒服滿6年警察年資去補當兵的,都到陸軍單位去,而沒去當憲兵,原因應該是很多警察中途離職的,都是操守有問題〈當然不是全部都這樣〉,因此憲兵不敢用。

不過這就產生一個問題,我當過兵經過部隊歷練的,只是上兵,我同事這些沒當過兵的,卻是下士,我常向他們說,萬一發生戰爭,不知道是兵聽你們這些菜咖的,還是菜咖要聽兵的。

從前我隔壁連的,來了一個警察回役兵〈我們以前都這樣稱呼〉,他老兄因為掛下士班長,觀念一直停留在新訓中心那種班長很大的幻想中,第一天報到就在部隊前向阿兵哥來個下馬威,罵兵像報告班長電影那一套,結果晚上被上兵學長們教訓得很慘,以後他終於知道原來部隊是看梯次不是看階級的。

這個觀念我那些沒當過兵的同事們一樣是這樣想的,我每次向他們說這個故事他們都不信,我想這就是『當過兵跟沒當過兵』最大的差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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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剛A 威望 +2 讚!讚!讚!感謝詳解! 2011-07-07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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