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於 本 站
國 軍 臂 章
軍 旅 札 記
後 備 之 友
留 言 版
後  版
檔 案 備 份
 
發新話題
列印

快訊 惡煞夜闖軍營毆人

引用:
原文由 軍犬士 於 2011-12-23 10:25 發表
如果我是衛兵,依用槍時機與規定來開了這一槍,重點不在這一槍,而在於我的上級長官會不會挺我,也在於那些民意諸公們會不會又意見一大堆.....
沒錯,此事甚至不能怪那上校。

75年的時空與現在差很多,我們澎防部司令毛夢漪中將是非常強悍的,當時有漁民酒後闖入漁檢哨毆打值勤的步兵。毛司令執意要到法院控告肇事漁民以殺雞警猴,據我連長描述,被台灣高層(陸總部或國防部)檔了下來。後來一事更扯,一名士兵逃亡被逮,當年壽山運兵站大門就立了一大告示牌寫『此地視同前線,前線逃亡唯一死刑。』故在澎湖逃亡也是唯一死刑。毛司令自然要槍斃該兵以殺雞警猴,結果又是台灣高層嚴令不得槍斃該兵,須將該兵後送台灣接受審判。結果該兵後送台灣逃過一死。

75年的澎防部中將司令都不能槍斃逃兵或控告肇事漁民了,你能要求100年時的上校下令開槍嗎?何況現在更是總統大戰白熱化時。

不過此事應該可以給軍方一點助力硬起來,九名官兵的犧牲還是值得的。

[ 本文章最後由 yilitseng 於 2011-12-23 16:35 編輯 ]

本帖最近評分記錄
  • 兵器連觀測兵 威望 +1 長官77年我師有兵,結夥搶計程車,好像搶了3仟多元;判死刑,拖到師部打靶! 2011-12-24 13:49

  • 歐德王 威望 +2 讚!讚!讚! 2011-12-24 13:08

  • 歐德王 金錢 +2 讚!讚!讚! 2011-12-24 13:08

  • 霸王別雞 金錢 +1 有些說詞是為無能掩飾. 2011-12-24 08:37

澎防部168師砲兵671營砲二連少尉前進觀測官,駐地太武營區(75.1.24-76.9.1)
預官35期二梯=1500T

引用 TOP

後 備 軍 友 俱 樂 部   All Rights Reserved.

回上一頁

回頁首